各院系、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校引进博士科研任务及科研启动经费的管理,根据《黄淮学院博士研究生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院字【2009】85号、《黄淮学院纵向经费管理暂行管理办法》院字【2014】209号等规定,现就引进博士科研任务及科研启动经费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引进博士科研任务及科研启动经费考核对象为2010年1月1日至2015年10月1日引进来校的所有博士人员。其中2012年12月30日以前获得博士科研启动经费的人员,参加结题考核;2012年12月30日以后获得博士科研启动经费资助的人员,参加中期考核或年度考核。未到考核时间但已完成相应考核任务的博士,亦可申请此次考核。
二、考核程序
1、提交材料:引进博士并获得博士科研启动经费资助人员填写并向院系提交《黄淮学院博士科研任务及启动经费项目考核表》,对考核表中填写的科研成果同时应附上论文、论著、课题立项书、课题鉴定(结项)证书、专利证书的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被收录的论文须提供收录检索报告,否则对填写的科研成果不予认可。
2、院系评价:院系组织其学术委员会对被考核人员项目进展及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在“院系考核意见”栏内填写有关意见。
3、学校考核:学校组织同行专家,在院系评价的基础上,对被考核人员工作履行情况及项目进展进行考核。
4、结果确定:学校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予以公布、反馈。
三、有关说明
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做好此次考核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并于2015年12月20日前将经单位审核的《黄淮学院博士科研任务及启动经费项目考核表》及被考核人员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需简装成册、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集中交至科研处,以上材料需提供纸质材料1份和电子版(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可不提供电子版)。
联系电话:2853548(科研科)。
特此通知。
附件下载:博士科研任务及启动经费项目考核表
科研处
2015.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