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8日-29日,由教育厅副巡视员赵国河为组长、教育厅科技处副处长张水潮为副组长的河南省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专项检查莅临我校,对我校科研经费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28日上午,我校在办公楼505会议室举行了科研经费管理情况汇报会。校党委书记杨德东,校党委副书记张前中,副校长谭贞、副校长牛耀堂等出席了会议,我校科研处、财务处、监察处、审计处、设备处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汇报会。会议由校党委副书记张前中主持。
会上,教育厅副巡视员赵国河就本次检查的目的、意义、内容、要求和程序进行了说明。
党委书记杨德东代表学校对检查组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表示学校将积极配合检查组做好本次专项检查工作。
最后,副校长谭贞从我校科研经费专项检查自查工作开展情况、科研经费专项检查自查报告内容、学校在科研经费管理方面的创新做法、学校对加强科研经费管理的建议等方面向检查组进行了汇报了。
随后,检查组通过查阅资料、座谈交流、问卷调查、单独访谈、审查项目经费、实地走访等形式,对学校科研经费的制度建设、预算管理、支出管理、科研绩效管理、监督机制等工作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了解,并形成了检查意见。
11月29日上午,省教育厅科研经费管理专项检查组对我校科研经费管理情况进行反馈。
检查组组长赵国河对在我校为期两天的科研经费检查的总体情况进行了反馈。他从三个方面高度评价了我校科研经费管理方面的工作,一是从法人责任落实情况来看,法人责任落实到位,科研经费管理相关部门能够积极配合,共同履行监管责任。学校能够根据国家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管理政策的变化,及时对科研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调整。学校能够根据国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为纵向项目配套经费和基本设施,保证了科研人员的正常创新活动。在科研经费管理上,实行了“领导负总责、部门负责监督、项目负责人负直接责任”的管理体制,保证了科研经费使用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的有效运行。内部控制和监督制约机制健全,科研服务能力满足科研活动的需要。二是从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来看,基本能够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使用科研经费。固定资产管理比较规范,购置固定资产均入帐,并纳入学校统一管理。按照国家新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制定的制度,为项目实现经费支出的合规性、相关性和经济性奠定了基础。三是从监督管理情况来看,审计处能够将科研经费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范围,科研处和财务处能够按照学校规定共同监管。按照国家新规定,其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的内控和监督机制正在健全。他还指出了我校科研经费管理中的不足之处,并提出了后期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杨德东书记代表学校感谢检查组对我校科研经费管理工作的鼓励和高度评价。他要求学校要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研究如何进一步加强科研经费管理;要召开中层干部会议通报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召开科研人员会议,把问题反馈到到位,使科研工作者明确项目经费使用的刚性范围,注重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绩效。学校相关部门要对检查出的问题,逐条对照出台相应的整改措施。要进一步完善科研经费管理的体制和机制,从制度上规范我校的科研经费管理,努力提高科研经费管理水平。
(撰稿:羊守森 审核 张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