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4日上午,按照《关于召开三起典型案件以案促改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院组文〔2023〕2号)要求,科研处党支部召开以案促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姚汝贤主持,科研处领导班子及全体党员参加。
会前,科研处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纪委及学校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精神,认真组织学习《关于张立奎、景照辉、孙新立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纪检监察建议》《关于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张立奎、景照辉、孙新立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纪检监察建议〉的整改方案》《教育系统以案促改典型案例汇编》为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打牢思想基础。
会上,姚汝贤代表科研处党支部,对照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规定的职责任务,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对照三起典型案例,对照教职工的期待,梳理廉政风险点,查摆存在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整改措施。
会上,支部每位党员对照《通知》要求和典型案例进行个人总结,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下一步的努力方向。
最后,姚汝贤同志对支部建设和全体党员提出了两点要求:一是要求支部全体党员要强化奉献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主人翁意识,在工作中做到“补短板、创特色、求突破”;二是清醒认识腐败问题、作风问题的政治危害,自觉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
(撰稿:王悦迪 审核:姚汝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