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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党支部专题学习 《黄淮学院科研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办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10月25日上午,黄淮学院科研处党支部在行政楼325室召开专题会,组织学习《黄淮学院科研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办法》,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姚汝贤主持,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姚汝贤介绍了制定《办法》的背景和意义,制定《办法》遵循的基本原则,《办法》的主要内容,并就如何贯彻落实好《办法》提出明确要求。

姚汝贤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学校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决定着学生作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政治素质和培养质量。学校科研,不仅具有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促进科学发展和技术进步的功能,而且承担着引领道德良知的使命。学校是理论研究和创新的重要阵地,也是思想活跃的讲堂,比任何其他领域都更直接、更系统、更深入地接触各种思想观念和理论体系,各种社会思潮和意识形态的斗争和冲突表现得更加明显、更加尖锐。因此,在学校科研领域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也更为必要、更为迫切。学校科研,特别是人文社科领域的科研必须保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在科研选题、立项、结题成果、学术交流、专著出版、论文发表等具有重要意义。

姚汝贤强调,学习贯彻《办法》,最根本的是坚持党对科研工作的全面领导。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姚汝贤要求,科研处全体党员干部要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认真学习、遵守、执行《办法》,奋力谱写新时代科研工作新篇章。

(撰稿:王悦迪     审核:姚汝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