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淮学院硕士学位授权单位与硕士点建设方案
(2018——2020)
为加快学校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建设和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建设步伐,提升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实现我校在2020年建成“硕士学位授权单位”与“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的发展目标,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12号)、《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和《黄淮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分析
近年来,我校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全国主动率先转型发展,成功探索了一条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道路,办学特色突出,师资队伍优良,科研基础扎实,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公共服务体系逐渐完善。但是,对比《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基本条件》和《专业学位类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我校仍存在较大的差距。
(一)办学特色还需进一步凝练
我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人才培养中心地位,不断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强力推动办学思路、办学定位、办学体制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的转变,初步形成了三个办学优势和特色,一是构建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和“双主体”人才培养模式,二是形成了“五个融入”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三是国际化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鲜明。但是,我校的办学特色还需要进一步凝练,办学优势还有待进一步培育。一是“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双主体”培养人才的运行机制还不够完善,校企合作的深度和广度不够,成效也有待提升;二是教师国际化意识不强,国际化师资较少,国际化科研合作不多,参加国际性学术活动较少, 学校整体国际化程度还不高。
(二)师资队伍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我校现有专任教师908人,生师比约为21:1,要达到17:1的要求任务艰巨;教授、副教授346 人,占教师总数的38%,总体比例较低;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127人,占14%,距25%的要求相差甚远;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学位以上占80.6%,但在合并卫校以后,这一比例将会拉低;双师型教师305人,占33.6%,仍需提高;从行业企业专家中聘请的兼职教师的质量需要提高。省级重点学科8个、教学团队1个、创新团队数量4个、省级教学名师1个、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1个、兼职硕士生导师20余人,总体数量较少。
(三)人才培养质量需进一步提升
我校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等16个,省级精品课程4门,但省级教学成果数量较少,等级不高;卓越计划和专业认证工作进展缓慢。我校五年毕业生就业率和学生总体满意度较高,但毕业生就业质量仍需要进一步提高。
(四)科研整体实力需进一步增强
我校现有省市级科研平台28个,省级重点实验室还没有实现零的突破;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省级科研奖励、高水平科研论文、学术专著、授权国家专利和省级以上规划教材总量偏少,特别是国家基金项目和省部级重大项目不多;到账科研经费达不到年师均科研经费4万元的要求。
(五)条件支撑与管理水平需进一步加强
学校生年均办学经费2.36万元,不符合“不低于3万元”的要求;实验室面积不足,高水平实验室和10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较少;公共服务体系仍需完善,馆藏图书数量和文献资源数据库需要进一步增加。教师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特别是国际学术交流较少。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才培养为根本的办学宗旨,遵循学科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结合学校自身的学科优势和特色,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数量与质量、近期与远期、局部与整体、特殊与一般的关系,优化学科与专业布局,强化学科专业特色,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研结合为途径,建立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具有地域特色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为我校实现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点建设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建设目标
总体建设目标:经过三年的建设,学校达到国家规定的《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基本条件》,1-2专业学位培育点达到《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到2020年获得“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实现“专业学位硕士点”突破。
(一)学科建设目标
遴选建设一批校级重点学科和重点建设学科,并以校级重点学科为基础推荐参评省级重点学科,力争校级重点学科达15个以上,省级重点学科10个以上。
责任单位:科研处、相关学院
(二)硕士点建设目标
依托省级重点学科,立项培育“电子信息”、“土木水利”、“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 “应用统计”、“国际商务”等6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力争通过3-4年的建设,确保“土木水利”、“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专业达到专业学位申报条件,“应用统计”和“国际商务”专业基本达到专业学位申报条件,实现专业学位硕士点的突破。
责任单位:科研处、相关学院
(三)师资队伍建设目标
建设一支师德高尚、年龄结构合理、业务水平优良的师资队伍。
1、全日制在校学生人数与专任教师的比例不超过17:1。
2、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的比例不低于25%,具有硕士以
上学位教师的比例不低于80%。
3、硕士学位培育点专任教师队伍中高级职称的比例不低于40%。
4、培养硕士生导师30-35人。
5、双师型教师的比例达到40%以上。
6、聘请一定数量的行业、企业专家作为兼职教授、导师。
责任单位:人事处、二级学院、相关单位
(四)人才培养质量目标
1、获得10项以上省部级及以上教学奖励、精品课程、卓越计划和通过专业认证,无重大学术不端事件。
2、制定科学完整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根据培养方案培育高水平硕士生课程。
3、提高本科生培养质量高和办学社会声誉。
责任单位:教务处、发展规划处、相关学院
(五)科学研究发展目标
1、加强科学研究,承担国家基金项目达到10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150项以上,横向科研项目100项以上。
2、师均年科研经费达到4万元。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10-20项。
4、鼓励支持科研成果转化和科技开发服务,并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5、省级科研平台、科研团队达到15-20个,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15-20个。
责任单位:科研处、产业发展研究院、相关单位
(六)教学科研支撑条件建设目标
1、具有支撑硕士研究生培养所必需的实验室、基地等教学实践平台。
2、拥有充足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图书文献资料。
3、 国内学术交流与合作活跃,与行业企业等有实质性合作成果。
4、学校生均经费收入不低于3万元。
责任单位:科研处、后勤处、设备处、外事处等
(七)研究生管理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目标
1、建立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机构,配置合理专职管理人员。
2、制定完善研究生教育管理规章制度。
3、建立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
4、建立完备的公共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科研处、图书馆、网络信息管理中心、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工程训练中心等
四、建设内容
(一)学科建设
1、坚持学科发展的应用导向,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以省级重点学科、校级重点学科为建设重点,形成以工科为主体、特色鲜明、梯次合理、相互支撑的优势特色学科群。
2、通过制度创新,将平台建设与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服务社会有机地统一起来,明确学科带头人的责、权、利,培养一批在省内有较大影响的学科带头人。
3、修订学科建设管理办法和评估指标体系,加大学科建设激励机制,加强学科建设的绩效评估,采取滚动投入的经费管理方式,提高学科带头人和学科团队群体的积极性。
4、加大学科建设经费投入力度,优先保证重点建设学科和重点学科的高层次人才和设施设备需求,增加省级重点学科和专业学位培育点高级职称岗位的数量,优先支持其协同创新平台建设和合作育人基地建设,通过省级重点学科的引领示范作用,促进学校学科整体水平的提升。
(二)学位点建设
立项培育“电子信息”、“土木水利”、“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 “应用统计”、“国际商务”等6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加强师资队伍和学术梯队建设,提升科研能力和科研水平,加强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校企合作育人基地的建设,确保全面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学位硕士点申报要求。
(三)师资队伍建设
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结构合理、业务优良、充满创新精神和具有实践能力的师资队伍。师资队伍学术与专业理论水平高,教学与实践工作经验丰富,数量充足,梯队结构合理,教学团队稳定。
1、每年引进博士研究生80—100人。
2、引进河南省特聘教授5—7人、讲座教授7—10人,学校特聘教授10—15人。
3、与5-7所国内外高校开展联合培养硕士生,遴选培养硕士生导师30-35人。
4、支持硕士学位培育点骨干教师晋升高级职称。
5、选派具备实践能力和理论基础的专职教师到行业企业第一线从事专业技能培训、科学研究和产品研发,提高教师的社会应用能力,确保双师型教师的比例达到40%以上。
6、根据不同专业学位类别特点,聘请相关学科领域专家、实践经验丰富的行业企业专家作为兼职教师,组建专业化的行业导师团队,专兼职教师比例合理,可保证实行双导师制。
(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1、科学制定培养方案。与相关行业企业共同制定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密切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自身特色和优势,突出专业学位的特定职业岗位能力和职业素养要求,合理设置课程体系和培养环节,突出实践教学方法,提高实践性课程比重。
2、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坚持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导向,强调产学研结合,实行双主体培养模式,与相关行业企业共同建立联合培养平台,构建长期合作的有效机制和措施,积极引导行业企业全过程的参与人才培养。
(五)开展应用性科学研究
1、根据区域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和区域文化,结合自身学科专业优势和特色,积极凝练具有明显优势和鲜明特色的应用型研究方向。
2、围绕专业学位培养方向汇聚应用型科研人才、搭建应用型科研平台、争取应用型科研项目、产出应用型科研成果,提高对地方社会经济发展贡献度。
3、完善产学研体系。与有代表性的行业企业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以及人才培养等方面建立稳定的协作关系,提高产学研合作层次和社会服务能力;为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提供较好的实践与教学活动场所;共同建立健全实践基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明晰各方责任权利,明确研究生实践内容和要求,加强实践考核评价,保证实践质量,特别是要促进实践与课程教学和学位论文工作的紧密结合,注重在实践中培养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六)教学科研条件建设
1、加强与专业学位点相关的各类教学条件建设,建设数量充足、标准较高的用于专业学位教育的专用案例教室、案例讨论室、多媒体教学等设施;课程体系符合特定职业岗位需求;教学模式符合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特点;拥有足够的专业文献资料、现代化教学设施和实践教学条件。
2、建立“驻马店产业创新发展研究院”,建设数量充足、职责明确、长期稳定的实践基地,深化与企业单位、政府、产业相关部门的联系,为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提供支持;实践基地有一定数量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有全面开展专业实践教学、培养专业实践能力所需的场地和设施,并能够为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提供条件;取得一定数量的实践活动成果。
3、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高校、企业和研究院所的学术交流与合作,积极聘请国内外知名高校、企业和研究院所的专家、学者来校交流与指导;在出国进修与交流方面,对重点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予以政策倾斜,使其适时了解学科前沿,在学术研究领域与国际先进水平保持同步;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办学,在本科合作办学的良好基础上,努力拓展研究生阶段的国际合作办学;通过国际合作办学,引进国际优质的教育资源,借鉴国际先进的教育理念,提升学科建设与硕士点建设的水平;支持相关学院组织国际学术活动,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国际学术交流。
(七)研究生管理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措施
1、在科研处设立研究生教育管理科,配置专职管理人员。
2、制定研究生教育管理规章制度。
3、建立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
4、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五、保障措施
(一) 组织保障
1、成立黄淮学院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建设工作。
组 长:谭 贞
副组长:王 冰、兰军瑞、王东云、张新艳、耿红琴、张艺迪、曹忠义
2、相关单位和二级学院要把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建设和硕士学位点建设作为本单位重点工作,明确目标任务,任务分解到人,制定建设措施,按时、圆满完成本单位承担的建设任务,确保学校总体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经费保障
1、设立硕士学位点培育专项经费,分A、B两类给予经费支持,连续培育四年。
A类:“电子信息”、“土木水利”、“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每年每个专业培育经费100万元。
B类:“应用统计”、“国际商务”,每年每个专业培育经费50万元。
2、设立省级重点学科建设专项经费,理工科每个学科给予建设经费45万元,人文社科每个学科给予建设经费30万元。
3、 设立硕士学位点实验室建设专项经费,根据学位点建设规划和教学、科研、科技服务的需要,按照“补短板、创特色”的原则,分年度安排实验设备费,购买教学科研需要的关键设备。
4、设立驻马店市产业发展研究专项科研经费,每年市财政下拨产业发展专项科研经费1000万元。
(三)政策保障
1、学校在人才引进、仪器设备与图书资料购置、教学科研场地、校企合作平台建设以及教师培训等方面向硕士学位培育点倾斜。
2、按照资源整合、扶优扶强的原则,在遴选推荐省级以上科研平台、科研项目、科技创新团队、学术技术带头人、科技创新人才、青年骨干教师和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实践教学示范中心、优秀基层教学单位、优秀教学单位、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学名师)等时,属于学位点建设单位的优先推荐,以提高学位点建设单位学科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四)制度保障
1、学校对立项建设的硕士学位培育点采取定期考核、优胜劣汰、动态管理模式,定期组织专家对培育点建设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估,对经考核评估不能达到预期目标的培育点将终止培育。
2、没有立项建设的学科,如具备相关专业硕士学位点申报条件,经学院申报、学校批准,可以纳入专业学位培育点建设项目。
3、建设成效显著的培育点,将对学位点负责人和所属二级学院予以相应的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