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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我校关于组织开展实践教学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加强质量监控,充分发挥实践教学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实践教学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校各教学单位。

二、检查安排

1.学院自查:10月25日—11月1日,各教学单位进行自查自纠,规范档案材料。

2.学校抽查:11月4日起,质评办组织有关人员对各教学单位实践教学开展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检查组成员

校级督导专家。

四、检查内容

本次实践教学检查主要针对本学期所有实践教学环节开展,具体检查内容包括:

1.实践教学(综合实践周)开展情况;

2.实验教学(课程实验和实验课程)运行实施、教学档案、教学保障、成绩考核等。

3.各类校内外实习(实训)教学环节的工作开展及教学档案情况。

具体检查标准依据《黄淮学院实验教学管理规定》和《黄淮学院毕业实习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

   五、具体检查材料

1.《实践教学安排任务书》

《实践教学安排任务书》应包含学院所有实践教学任务,为教学单位实践教学运行的依据,包括课内实践(实验)、独立设置实验、集中性实践环节(综合实践周)实践教学任务,一经确定不得擅自更改。

2.《综合实践周教学安排表》

《综合实践周教学安排表》为综合实践周具体实施项目(如实习实训、见习、课程设计、工程训练、课内实践等),需同时提供实施方案,方案包含实践目的、要求、教学内容、教学形式、时间安排、考核方式、保障等。

3.《黄淮学院2025届毕业实习安排表》

根据培养方案,在实习前一周制定该表。各学院实践基地如到期、增加等信息变化应及时更新。

4.《黄淮学院实践(实验)进程安排表》

《实践(实验)教学进度表》为课内实践(实验)、独立设置实验课教学指导性文件,实践(实验)应按照进度表有序开展。所有包含实践(实验)教学学时的课程均需填写《实践(实验)教学进度表》,且进度表实践(实验)项目应与课程标准保持一致。

本次检查是强化实践教学过程监控,促进实践教学质量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检查各类实践教学环节。

六、检查材料报送

检查组将检查材料以检查报告形式发送至邮箱1528585455@qq.com。

 

教学质量监督评估办公室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