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黄淮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规程(修订)》(院文〔2023〕166号)和《黄淮学院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强化二级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主体责任,发挥基层教学组织的质量监控保障能力,强化教学质量监控,根据《黄淮学院教学常规工作时序表》要求,结合本学期工作实际,决定于第10—11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二级教学督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二级学院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的指导,形成校、院本科教学督导工作联动机制,督导工作各有侧重,职责明确,计划开展二级学院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情况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暂定第十五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内容:
1.学院教学督导队伍建设和工作制度完善情况;
2.本学期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计划(或工作计划要点);
3.本学期学院教学督导已开展的督导工作(查阅督导工作相关资料)。
4.检查形式:听取本科教学督导开展工作情况汇报,查阅已开展工作的相关资料(纸质版或电子版)。
各教学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本单位教学督导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学院(部)教学督导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单位教学督导体系,积极探索教学督导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实行多侧面、多环节、多形式的督导,以实现对教学质量的有效监控和保障,推动单位良好教风、学风建设,促进单位教学质量全面提高。
二、期中教学检查
(一)检查内容
1.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试卷及归档情况(含质量分析报告);
2.2024届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情况;
3.课程评估开展情况。
(二)检查程序及时间安排
1.各教学单位自查(第10周)
各教学单位对上述教学工作进行集中自查。在自查中,既要做好本单位的统筹规划,又要引导各系(教研室)、任课教师对标对表,积极开展自查、教学反思与持续改进工作,促使“自觉、自律、自省、自查、自纠”的质量文化深入人心,并转化为全体教师的自觉行动。
2.学校抽查(第11周)
(1)学校督导专家组按分工,现场督查各教学单位自查工作开展情况,并关注教学单位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2)督导专家组抽阅上述1—3项检查内容。对发现的问题,要如实记录,及时反馈。
(3)督导专家组做好对相关单位期中检查情况总结与改进指导工作,形成督查总结报告,于第12周周五(2024年5月17日)下午5点前报送至质评办。
(三)持续改进
1.质评办及时汇总各督导专家组反馈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形成期中教学检查通报,并在网站公布。
2.各教学单位应如实记录、总结此次期中教学检查中(含自查、学校抽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教师进行反馈,引导教师反思问题出现的原因,并组织教师开展针对性地改进工作。对能及时整改的,要立行立改;对需要在后续工作中予以改进的,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改进计划,明确责任人,并做好相关问题后续改进情况的跟踪评价。在此基础上,对本学院此次期中检查与改进情况进行总结,形成学院期中检查总结与整改报告,为本单位持续改进工作指明方向,为后续改进效果的评价提供依据。
(四)材料报送
各教学单位期中教学质量自查整改报告经院长(主任)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后于第13周周五(2024年5月24日)前报送至教学质量监督评估办公室(综合楼202),电子版发送pgc@huanghuai.edu.cn邮箱。联系人:王老师0396-2693629。
教学质量监督评估办公室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