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强化教学质量监控,根据《黄淮学院教学常规工作时序表》要求,结合本学期工作实际,决定于第10—12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试卷(含质量分析报告);
(二)2022届毕业论文(设计)(含质量分析报告);
(三)2022届毕业实习材料归档情况(含质量分析报告);
(四)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实验实践实训材料归档情况(含质量分析报告);
(五)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研活动计划制定及开展情况;
(六)二级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
重点关注二级教学单位自主开展的监控、评价、反馈与改进情况,特别是反馈与持续改进情况及效果。
二、检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各教学单位自查(第10、11周)
各教学单位对上述教学工作进行集中自查。在自查中,既要做好本单位的统筹规划,又要引导各系(教研室)、任课教师对标对表,积极开展自查、教学反思与持续改进工作,促使“自觉、自律、自省、自查、自纠”的质量文化深入人心,并转化为全体教师的自觉行动。
(二)学校抽查(第12周)
1.学校督导专家组按分工,现场督查各教学单位自查工作开展情况,并关注教学单位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2.督导专家组抽阅上述(一)~(六)项检查内容。对发现的问题,要如实记录,及时反馈。
3.督导专家组做好对相关单位期中检查情况总结与改进指导工作,形成督查总结报告,于第13周周一(2023年5月15日)下午5点前报送至质评办。
三、持续改进
(一)质评办及时汇总各督导专家组反馈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形成期中教学检查通报,并在网站公布。
(二)各教学单位应如实记录、总结此次期中教学检查中(含自查、学校抽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教师进行反馈,引导教师反思问题出现的原因,并组织教师开展针对性的改进工作。对能及时整改的,要立行立改;对需要在后续工作中予以改进的,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改进计划,明确责任人,并做好相关问题后续改进情况的跟踪评价。在此基础上,对本学院此次期中检查与改进情况进行总结,形成学院期中检查总结与整改报告,为本单位持续改进工作指明方向,为后续改进效果的评价提供依据。
各教学单位自查整改报告经院长(主任)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后于第十四周周五(2023年5月26日)前报送至教学质量监督评估办公室(综合楼202),电子版发送1528585455@qq.com邮箱。联系人:王老师0396-2693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