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不断完善我校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全面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促进教学质量持续改进和提高,提升教学管理科学化及规范化水平,根据《黄淮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校级教学督导员及各二级学院教学督导组换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教学督导换届工作
(一)基本条件
校级教学督导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师德师风,威信较高,责任心强,办事公正,教学管理或教学工作经验丰富,教学水平较高,具有奉献精神,热爱教学督导工作,能积极参与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身心健康。退休人员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二)推荐及选聘程序
各教学单位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及教师个人意愿,认真考察并推荐1-2名在职教师作为学校校级教学督导员人选。学校将根据各教学单位推荐名单,结合新时代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及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建设要求,全面考察推荐人选,择优选聘,组建学校校级教学督导组。
(三)工作职责及聘期
校级教学督导员负责对全校教学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评价和指导;通过课堂教学及实践教学督导,教学秩序和教学管理检查,考试巡查,热点难点问题专项调研,工作例会,各类专项检查、评估,各教学环节的质量监控等形式,全面了解教师教学、学生学习、教学管理和教学保障等情况,并及时反馈信息,为学校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和教育教学改革建言献策。校级教学督导员原则上每届任期两年。学校将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及教学督导的实际工作情况,每学期给予适当的工作量补贴。
二、二级教学督导组选聘工作
(一)基本条件
二级教学督导组成员应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师德师风,威信较高,责任心强,办事公正,教学管理或教学工作经验丰富,教学水平较高,热爱并能积极参与教学督导工作,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身心健康。
(二)人员构成
各教学单位二级教学督导组可视本单位规模由4-8人组成,组长由院班子成员担任,其他成员在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选中择优选聘,由各教学单位党政领导集体研究确定。
(三)工作职责及聘期
二级教学督导组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教学督导工作,做好本单位教学工作质量的监控、评价、督促、检查,当好部门领导的参谋和助手,并协助校级教学督导组开展各项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具体职责包括课堂教学评价、教学秩序及考试巡查、教学管理督导、教学服务保障监控、实践教学督查、督导信息反馈等,开展教学督导理论研究,完善校院两级教学督导体系,促进二级教学单位教学规范管理及教学工作持续改进。
各二级教学督导组的聘期一般为两年,与学校校级教学督导聘期一致。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督导组成员的实际工作情况,每学期给予适当的工作量补贴。
三、有关材料及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做好校级教学督导员推荐及二级教学督导组换届选聘工作,填写黄淮学院校级教学督导员推荐表(附件1)、校级教学督导员推荐汇总表(附件2)、二级教学督导员备案表(见附件3),于2022年9月2日上午12点前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1528585455@qq.com,纸质版请各教学单位党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到教学质量监督评估办公室(综合楼202室)。 联系人:王彦贞, 电话:2693629/2693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