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2010-2020年)》精神,建立高等学校教学工作常态监控机制,促进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0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41号)的相关要求,保障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我校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填报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保证质量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是国家对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常态监测、院校审核评估、专业评估和专业认证及撰写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重要依据。其填报数据将应用到高校分类评价考核、生均拨款核算、本科教学评估、专业认证等各项工作中,关系到河南省对各高校的政策和资金支持等重要工作。要求数据采集和填报质量要保证客观真实、准确无误,并按时按要求上报。
(二)关注变化,认真准备
2020年数据填报依然使用v3.0版本,对比2019年主要变化及注意事项如下:
1. 本次填报部分表格发生变化,数据填报指南中已用黄色标注;
2. 认真负责,确保每一项数据的完整和正确性。必要时可与往年的数据比较,初步判断数据是否有偏差;
3. 基础表信息必须提前填报,否则会导致后续表格无法导入,基础数据务必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填报(填报起止时间见附件2)。
(三)明确责任,加强审核
1. 数据采集要与日常教学工作结合起来,通过数据采集和审核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并及时改进工作;
2. 各单位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周密组织本单位数据采集与审核工作,数据来源要依据可靠、客观真实,按照时间节点准时提交;
3. 为提高采集工作效率,各单位须指定一名相对稳定的数据采集员,负责本单位指标内涵解读与数据汇总提交;
4. 为提高工作效率与质量,要求各责任部门通过联系人与学院进行沟通,杜绝同一部门分头向学院提数据采集要求,同时也避免各学院内不同采集者多头与责任部门沟通。
二、工作组织
(一)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先省
副组长:张新艳 王东云
成 员:以下各单位的负责人
党政办公室、教务处、人事处、组织部、学生处、科研处、发展规划处、财务处、教学质量监督评估处、招生就业处、校企合作处、团委、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国际交流合作处、图书馆、信息化办公室、创业园、文化传媒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音乐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体育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医学院、动画学院、智能制造学院。
(二)数据审核小组
1. 数据来源审核小组:由提供数据的学院或部门组建,负责对本单位提供的数据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各单位的数据采集完成后,指定至少2人对所有报送的数据进行严格的审核,无误后填写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附件3,一式两份),一并报送到任务分解表中对应的责任部门。
2. 责任部门审核小组:由各责任部门组建,对本部门负责的所有数据进行审核;各责任部门对搜集的数据进行汇总,并指定专人负责二审。数据审核无误后上传到数据采集系统,并将签字盖章后的原始数据纸质版、采集质量承诺书(附件4,一式两份),数据电子文档一并提交系统填报审核小组审核人。
3. 系统填报审核小组:负责对各责任部门提交到填报系统中的数据及纸质、电子数据进行一致性审核,初步分析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合理性,填写《黄淮学院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审核结论书》(附件5, 一式两份)。
组 长:王 伟 王世兵
工作人员:房义斌 李菲 张雯 王璐 王会凤 段永建 辛酉阳 崔小娟
4. 学校审核小组:数据采集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的数据进行全面审核,并进行数据分析,提出合理的数据调整意见建议,提交领导小组审核。
成员:以下各单位的负责人
教学质量监督评估处、教务处、人事处、发展规划处、学生处、科研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
(三)数据采集员
各填报部门和二级学院指定至少一名数据采集员,并将采集员姓名、电话、QQ号报评估处(联系人张雯,电话:13783362579,QQ号:464761253)。采集员加入QQ工作群(群号:727492919),及时接收各类通知,上传下载数据、资料。
三、工作进度
(一)第一阶段(9月20日—10月12日):学习与部署
1. 学校制定和发布《黄淮学院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工作方案》和《国家数据平台指标责任分解表》(附件2);
2. 召开各单位数据采集人员工作会议,部署数据采集工作,学习数据填报工作方案和责任分解表;
3. 各单位安排部署数据填报工作;
4. 根据新的工作要求,由各责任部门按时间节点分别填报,数据采集室按照责任分解表对数据库内使用用户重新进行分配、设置,并对新用户赋予相应表格的填报权限。填报网址及各填报用户账号与初始密码见附件6。
(二)第二阶段(10月13日—11月9日):采集与汇总
1. 各单位实施数据采集工作,先按照系统采集模板或《填报表格》填写电子文件,并以电子档最终稿打印输出。
2. 根据本年度采集工作安排的变化,各协助部门按照责任部门的要求报送填报材料。报送之前,各单位须对所有报送的数据进行严格的审核,并填写《黄淮学院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附件3);按照各责任部门的具体时间要求准时报送,不得无故延误。
3. 各责任部门根据责任分解表中的具体时间安排对搜集的数据进行汇总,并负责二审,确认无误后再打印输出,提交的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内容必须保持一致,填写《黄淮学院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质量承诺书》(附件4),报送系统填报审核小组。
(三)第三阶段( 11月10 日-11月15日):学校审核及数据上传
1. 根据新填报方案,采用边填报边审核,因此审核的时间节点与数据采集的时间节点有部分重合,采集小组实时关注各责任部门的填报进度,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2. 根据数据填报要求,系统内表单填报时有先后次序之分,11月9日前,各责任部门依次对数据进行系统录入,在系统内进行查漏补缺,确保填报质量。(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2)
3. 11月9日至11月12日,数据采集小组对填报数据进行审核后提交学校数据审核小组审核,数据审核小组对符合要求的责任部门发放《黄淮学院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审核结论书》(附件5);
4. 11月15日前,数据采集工作小组完成学校全部数据的提交工作。
附件:1.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表格及内涵说明v3.0(另发)
2. 国家数据平台指标责任分解表
3. 黄淮学院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采集单位填写)
4. 黄淮学院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质量承诺书(责任部门填写)
5. 黄淮学院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审核结论书(数据审核小组填写)
6. 黄淮学院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用户账号及密码
教学质量监督评估处
2020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