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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推进“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OBE教育理念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建立健全基于产出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改进机制,学校决定开展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依据

依据《黄淮学院人才培养质量达成评价管理办法(修订)》(院文〔2021〕106号)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

二、评价范围

2025届本科专业毕业生。

三、评价方法

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方法包括直接评价法(课程支撑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和间接评价法两种,以相互补充。

直接算分法依据课程目标的达成情况来评价其所支撑的毕业要求指标点的达成情况。即毕业要求分解的每个指标点由对应的模块课程支撑,模块课程包含的每门课程(分课程目标)按照对指标点贡献的大小分配合理的权重,支撑权重值之和为1。对课程考核成绩进行评价以计算出“课程目标达成评价值”,再依据计算出的“课程目标达成评价值”和相应课程的支撑权重,计算出“毕业要求达成情况值”。

间接评价法可通过收集应届毕业生对各项毕业要求的问卷调查结果进行分析、评价。

毕业要求的直接算分法和间接评价的结果均为达成,则认定本次评价达成。

四、评价程序

1.各专业成立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工作小组,确定和审查本专业毕业要求各指标点和相关支撑课程的合理性。

2.确定毕业要求各指标点支撑课程的权重值。

3.制定和审查毕业要求达成评价方法。

4.收集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数据,实施评价,撰写分析报告。

5.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报告进行审议,专业层面根据审议后提出的建议和改进措施,落实整改。

五、相关要求

1.二级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为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责任人。各专业成立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工作小组。

2.通识教育课程授课教师所在学院应积极配合相关专业开展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工作。

3.各专业要于2025届毕业生离校前完成问卷调查、座谈会等间接评价工作。

4.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把握评价时间进程,并以此项工作为契机,各专业对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结果进行分析,寻找教学环节、课程体系的弱点,发现学生能力培养的短板,进行持续改进,形成分析报告。评价结果作为课程体系修订、课程教学质量持续改进、师资队伍和支持条件的重要依据,持续推动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

六、材料报送

各二级学院于2025年7月11日前将所涉及专业的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分析报告纸质版报至综合楼202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gc@huanghuai.edu.cn。

联系人:周向前        联系电话:0396-2693529

教学质量监督评估办公室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