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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学士学位相关工作,确保学士学位授予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 〔2019〕20 号)和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学士学位授权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符合河南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标准的新增本科专业,且本专业已于2024年招收首批本科生,具体专业有:数据科学(专业代码:071203T)、智慧能源工程(专业代码:080608TK)、能源化学工程(专业代码:081304T)、药学(专业代码:100701)等4个本科专业。

二、审核标准

按照《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授权评审指标体系》(附件1)相关标准执行。

三、审核程序

(一)学院自评。各学院组织相关专业按要求填写《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各学院自行组织具有相关学科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校外专家组成专家组,对相关专业师资队伍、培养方案、课 程设置、教学条件等情况进行实地审核并评议。专家总数不得少于5人。

(二)学校审核。专家组审核通过后,结果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通过、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专家审核意见及相关材料报送省学位办。

(三)省学位委员会审定。省学位办组织专家对学校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复核,重点核查程序规范性、材料准确性。复核通过后,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提交的专家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并报省学位委员会,省学位委员会审定后公布结果。

四、提交材料

(一)专业培养方案;

(二)申请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简况表(附件2);

(三)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申请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汇总表(附件2);

(四)河南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意见表(附件2);

(五)评审专家组名单(附件2)。

五、其他事项

(一)工作要求。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

(二)时间要求。请相关学院于4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教务处学务管理科(综合楼203室),电子版命名方式为“XX专业学位材料”,发送至jwcxwk@huanghuai.edu.cn。联系电话:0396-2853018。

 

附件:

       icon_pdf.gif附件1.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授权评审指标体系.pdf

       附件2.doc

 

                                              教务处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