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全体师生:
期末考试是检验教学质量、评价学生学习成效的重要环节,考风考纪是学风、校风建设的关键内容。为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严肃考试纪律,确保期末考试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
(一)各学院须成立以院长为组长、教学副院长为副组长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命题、考务、监考、巡考、违纪处理等环节责任人。
(二)严把试题质量关,落实试卷保密制度,严禁考前划重点、泄题等行为。
二、规范考务流程,严格考试管理
(一)严格执行《黄淮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未经教务处审批不得变更课程考试时间和形式。课程结课考核不占正常授课时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考试的,由课程承担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教务处审批。综合实践周、辅修学位期末考核应严格执行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考试安排不得与主修期末考试安排冲突。
(二)考前准备:监考教师须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检查考场环境,核对学生信息,组织学生按要求就座。学生应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按指定座位就坐,将考试无关物品统一放置在监考教师指定位置。
考试过程:考试期间,监考教师要严格履行监考职责,认真巡查考场,及时发现和处理考试中的问题;不得擅自离开考场,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学生须严格遵守考试时间,在考试过程中保持安静,独立答题,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抄袭他人答案或协助他人抄袭。监考教师发现作弊行为应立即制止,如实记录违纪情况保留证据并上报本学院巡查组。
考后工作: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要认真清点试卷,确保试卷数量准确,按要求封装试卷,并及时将试卷送交教学办。
三、深化宣传教育,筑牢诚信根基
(一)召开考前动员会,组织学生学习《黄淮学院考生守则》《黄淮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修订)》(具体内容见附件),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开展形式多样的考试教育活动,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双管齐下,让学生充分认识考试违纪和作弊的严重性。
(二)加强监考培训,组织监考教师学习《黄淮学院监考人员职责》《黄淮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修订)》《黄淮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具体内容见附件),熟知违纪处理流程,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自觉遵守监考纪律。
四、规范监考巡查,强化过程监督
一是学校巡查组巡视 考试期间,学校巡查组将对各校区考场开展巡视工作,督查监考履职情况,检查各教学单位巡视工作开展情况。
二是各教学单位巡视 各教学单位巡查组有考必巡,对于监考教师履职不到位、考场纪律松懈、考生违纪作弊等问题及时处理,填写《考试巡视记录表》,及时报送教务处学务管理科(综合楼203室)。
三是视频监控巡视 全面开启各考场视频监控,考试全程录像、动态监控、远程巡查。
五、严惩违纪行为,维护考试权威
对于考试违纪、作弊的学生,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黄淮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进行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违纪、作弊行为及处分决定将记入学生个人档案。对因监考教师失职、渎职导致考场秩序混乱情况的,将按照《黄淮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严肃追责。
学校考风考纪监督举报电话:0396-2853018。
希望全体师生共同维护良好的考风考纪,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确保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教务处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