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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和严格期末考试管理的通知

学院

为加强考风考纪建设,严格期末考试管理,营造公平、公正、诚信的考试环境,维护良好的教风、学风与考风,根据《黄淮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修订)》《黄淮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修订)》等文件精神,现将期末考试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院领导班子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具体要求如下:

(一)成立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成员由教学副院长、系(教研室)主任及其他有关人员组成。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是对期末考试工作进行总体安排和督导;

二是制定详细考试工作组织实施方案;

三是在考试命题、考务安排、试题试卷保密、考场巡视、违纪处理、评阅试卷、成绩登录、考后总结等各个阶段严格要求、规范管理,坚决杜绝考前对学生“划重点”或泄露试题等现象,一经发现将严肃追责。

二、强化考试组织

(一)各课程考试要求与流程要严格按照《黄淮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等附件1-3文件要求执行,各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变通文件要求及学校统一规定的考试时间和形式。

(二)课程结课考核不占正常授课时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考试的,由课程承担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教务处审批。

(三)综合实践周、辅修学位期末考核应严格按照《黄淮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修订)》要求执行,考试安排不得与主修期末考试安排冲突。

三、做好考前宣传  

(一)通过组织学生召开考前动员会、学习《黄淮学院考生守则》《黄淮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修订)》等文件,开展形式多样的考试教育活动,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双管齐下,学生充分认识考试违纪和作弊的严重性。

(二)加强对监考老师的监考培训,组织监考老师学习《黄淮学院监考人员职责》《黄淮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修订)》《黄淮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具体内容见附件),熟知违纪处理的流程,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自觉遵守监考纪律

四、加大巡查力度  

一是学校巡查组巡视 考试期间学校巡查组将对各校区考场开展巡视工作,督查处理各类监考教师的违规、违纪行为,同时检查各教学单位巡视工作的开展情况。

二是各教学单位巡视 各教学单位组成巡查组有考必巡,对于监考教师履行职责不到位、考场纪律松懈、学生考试违纪作弊等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并填写《考试巡视记录表》,及时报送至教务处学务管理科(综合楼203室)。

三是视频监控巡视 考试期间,全面开启各考场视频监控功能,实行考试全程录像、动态监控、远程巡视。

五、强化执纪问责

考试期间,学校和各教学单位两级巡查组通过现场巡视与远程监控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全覆盖、全天候巡视,严查考风考纪失范行为,对考试过程中出现的违纪、作弊事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学校考风考纪监督电话:2853018。

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执行课程考核的相关制度和规定,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氛围,确保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附件1:《黄淮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修订)》(院文〔2023〕202号)

附件2:《黄淮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修订)》(院文〔2023〕115号)

附件3:《黄淮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院文〔2021〕343号)

附件4:《黄淮学院课程考核方式变更审批表》

附件5:《考试巡视记录表》

附件1-5.zip


                                                教务处     

2024年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