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同学:
为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学有余力的学生向多学科方向发展,根据《黄淮学院辅修学士学位教育管理暂行规定》,学校将开展2024年辅修学士学位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辅修专业宣传工作
为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向多学科方向发展,培养具有全面知识结构和良好社会适应能力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人才,提高就业创业能力,结合自身情况审慎选报适合自己的辅修专业;各辅修专业开设学院应根据教学条件确定本专业的招生计划、报名要求、选拔标准和选拔程序,制定完善的辅修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管理细则,通过网站等多种渠道向学生公布并加强宣传。
二、报名对象及报名条件
2023级普通本科学生(不含专升本),符合以下条件均可报名: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纪律处分情况。
2.身体健康,学有余力,主修专业必修和限选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5以上,无补考和重修。
3.符合开设专业规定的报名要求。
4.学生修读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必须与主修专业跨本科专业大类(以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为准)。
三、拟开设专业
四、报名时间及流程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3日-6月19日。
2.报名及审核流程:
(1)学生填写《黄淮学院修读辅修学士学位审批表》(附件2)(并附主修专业成绩单),提交学生所在学院进行资格初审。
(2)学生所在学院审批后,于6月21日前将审批表送辅修专业开设学院进行资格审查,会同教务处择优选拔,报请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在教务处主页公示最终名单。
(3)辅修专业开设学院将本院《辅修学士学位教育专业报名汇总表》(附件3)由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6月26日前报送教务处备案。
五、其他事项和说明
1.教学组织。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单独组织教学,原则上班级人数不得少于30人。辅修专业开设学院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辅修专业教学任务落实和课表编排,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周末或节假日,具体上课时间和地点以课表为准。
2.收费管理。辅修学士学位专业按学分收费。收费标准按《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学费按学年计费,由学校财务处统一管理。
3.根据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要在学生入学第二学期启动修读辅修学士学位的申报、选拔和审批工作,自第三学期开始安排各项教学任务,其他学期不办理相关工作,请各学院认真做好辅修专业的招生宣传工作,申报学生须认真学习《黄淮学院辅修学士学位教育管理暂行规定》,并按时间要求报名。正式录取的学生信息将上报教育厅备案,无特殊原因不办理退学手续。
4.辅修学士学位专业课程不及格,不影响主修学士学位专业的学籍、毕业与学位。学生修读辅修学士学位专业的课程成绩,不纳入主修学士学位专业成绩评定,考核不及格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5.学生若在主修学位专业毕业时,还未完成辅修学士学位专业课程学习,可申请延长主修学位专业学习时间,在学校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内完成所有课程后,获得学位证书。
6.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发的《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 号第十四条规定:“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未尽事宜,可在报名期间联系教务处,综合楼203室,电话0396-2853018。
附件1:《黄淮学院辅修学士学位教育管理暂行规定》(院文〔2023〕206号).pdf
教务处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