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的通知

根据《黄淮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修订)》(院文〔2023〕202号)和《黄淮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修订)》(院文〔2023〕20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工作安排如下:

一、重修对象

1.考试违纪、作弊、旷考的;

2.补考(缓考)后仍不及格的;

3.被取消考试资格的;

4.以慕课形式学习且以线上考核为主不及格的;

5.有特殊需求,已获得课程学分,对考核成绩不满意的。

二、报名流程

1.设置课程

课程承担单位于3月6日至12日在教务系统中设置好重修课程,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2.学生报名

学生3月13日至18日完成教务系统内重修报名。

学生登录教务系统——选择免修重修——申请重修——选择课程——点击申请,申请重修操作流程见附件2。

3.确认报名

学生所在学院需将重修报名名单与教务系统中考试未通过名单进行核对,以防学生漏报、误报。课程承担单位于3月21日前在教务系统中确认已报名的学生名单。

三、重修方式

课程承担单位3月25日前在教务系统中完成重修课程的教学安排。

根据《黄淮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规定,必修课和专业方向课重修学生人数达到30人以上的课程原则上单独开班。不满足单独开班重修条件的课程,课程承担单位可以选择跟班重修。因上课时间冲突无法调整不能跟班重修的学生,可允许其申请自学。单独开班的课程不能与正常上课时间冲突。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将重修报名汇总表附件3(需要报送纸材料和电子版)于3月26日下午17:00前送交教务处学务管理科。


附件:

附件1:课程承担单位设置重修课程教务系统操作流程.docx

附件2:学生申请重修、免修操作流程.docx

附件3:   学院重修汇总表(按学生所在学院).xlsx

 

                                               教务处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