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总体安排,现启动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编制、课表编排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执行计划编制及排课的基本要求
(一)各专业培养方案已录入教务管理系统,由教务处人员直接读取,各学院根据各专业所执行的人才培养方案,对开课计划进行自查,核对各专业所开课程的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时、学分等信息,所开课程不得随意调整培养方案确定的开课学期、计划学时等内容,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变更的,按照有关规定填写《黄淮学院教学计划变动审批表》(附件1),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在教务系统内进行相关操作;
(二)各学院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教学计划信息并制定开课任务书,根据时间节点要求上交开课任务书相关材料至教学运行科,无需再上交教学计划纸质版;
(三)开课任务书的制定必须根据系统开课计划,需要合班上课的课程,应了解专业分布校区位置,避免出现跨校区合班上课情况;
(四)自2021级开始,通识教育选修课不再完全是线上慕课进行,各相关开课单位根据学生选课结果安排教师进入慕课课堂或进行混合式授课,学生根据培养方案要求及自身兴趣选择通识教育选修课,具体选课要求见后续通知。本学期课表编排采用通识教育选修课优先,通识教育必修课随后,其余课程在通识教育课之后进行的编排顺序。
(五)各学院在制定教学执行计划中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联系、沟通。
三、材料送交时间及要求
(一)11月21日(第十一周周日)之前:各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开课计划核对工作,部分新开设专业若尚未完成全部学年学期培养方案录入,应在此日期前完成所有学期培养方案录入工作。
(二)11月22日—11月26日:各学院依据全校开课计划制定开课任务书(见附件2),11月26日下午5:00前将开课任务书(签字盖章)送交教学运行科;
(三)11月28日—12月7日:公共课编排课表时间,在此期间各学院专业课不得排课,公共课排课顺序见附件3;
(四)12月8日之后为各学院检查公共课表及相关专业课排课时间。
教务处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