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21〕110 号)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专家进行评审,现对遴选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详见下表。公示时间为4月7日至9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结果持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396-2879229
教函〔2021〕39号 2021年河南省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遴选推荐结果公示.pdf
教务处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