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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东子、刘宇帆转学(转入)的公示


经学校研究,拟同意李东子、刘宇帆同学的转学申请,现予以公示。

自公布之日起7天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该结果如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纪委或教务处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单位名称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所在单位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纪委:2853969

教务处:2853018

      教 务 处

202068

  

姓名

性别

考生号

现所在学校

现就读专业

拟转入学院

拟转入专业

李东子

19411501152657

周口师范学院

化学工程与工艺

国际教育学院

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刘宇帆

19411515155458

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信息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