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双万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认定办法》(教高〔2019〕8号)和《关于开展2019年线下、线下线上混合式、社会实践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我校将在校级一流课程建设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国家级和省级一流课程的建设、评选和推荐申报工作,现将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高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深入挖掘各类课程和教学方式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建设适应新时代要求的一流本科课程,让课程优起来、教师强起来、学生忙起来、管理严起来、效果实起来。
二、工作目标
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通过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建设,树立课程建设新标杆,推动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带动全校“课堂革命”,重构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模式,优化课程结构,淘汰“水课”,建设“金课”,努力提升课堂教学质量。
三、评选要求
(一)课程要求
1.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均可参加评选,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校级一流课程建设点优先推荐。
2.参评课程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在教学理念、教学成果、教学设计等多个方面具备实质性创新。
(二)团队要求
课程负责人应为在编在岗教师。课程负责人和团队成员应为无师德师风问题、无学术不端问题,五年内未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的,教学内容不存在思想性和科学性问题。
(三)建设要求
申报国家级、省级一流的课程必须持续建设,不断更新完善。线上一流课程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按有关文件执行建设。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和社会实践一流课程的建设和申报,按照教育部《关于开展2019年线下、线下线上混合式、社会实践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准备材料。
四、评选标准
(一)提升高阶性
课程目标坚持知识、能力、素质有机融合,培养学生解决复杂问题的综合能力和高级思维。课程内容强调广度和深度,突破习惯性认知模式,培养学生深度分析、大胆质疑、勇于创新的精神和能力。
(二)突出创新性
教学内容体现前沿性与时代性,及时将学术研究、科技发展前沿成果引入课程。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与互动性,大力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积极引导学生进行探究式与个性化学习,杜绝信息技术应用的简单化、形式化。
(三)增加挑战度
课程设计增加研究性、创新性、综合性内容,加大学生学习投入,科学“增负”,让学生体验“跳一跳才能够得着”的学习挑战。杜绝单纯知识传递、忽视能力素质培养的现象,杜绝教师满堂灌、学生被动听的现象。
(四)完善考核评价
课程考核考试要完善过程评价制度,要加强对学生课堂内外、线上线下学习的评价,强化阅读量和阅读能力考查,提升课程学习的广度。加强研究型、项目式学习,丰富探究式、论文式、报告答辩式等作业评价方式,提升课程学习的深度。
五、评选程序
本年度,国家级、省级线上一流课程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已经评选完毕。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社会实践类一流课程的评选程序如下。
(一)课程初选
1.各学院初选课程门数,一个本科专业的学院初选1门,两个本科专业的学院初选2门。建议按照校级一流专业1门、省级一流专业2门的数量进行初选。课程申报类型自行确定。
2.公共课、通识课由课程开出学院各推荐1门,全校依据标准单列评选。
3.各学院要在11月25日至12月5日初选出申报课程,并完成申报书撰写和其他材料准备工作。12月5日下午5点30分未报送的课程视为弃权。
(二)课程终选
1.学校教指委将依据教育厅分配的指标(待通知)从各学院申报的课程中统一评选,确定本年度推荐课程,评审时间为12月6日。
2.学校教指委将于12月7日至12月14日集中指导推荐课程的申报书和证明材料的修改。
3.学校教务处按照省教育厅统一要求报送本年度申报课程材料。
(三)评选规划
各学院本次初选的课程,原则上纳入学校2019年至2021年推荐省级、国家级一流课程的建设范围。本年度未被推荐为省级、国家级一流课程的初选课程,若在2020年和2021年当年评选时建设成熟,不再参与学院的初选,直接进入学校终选。
六、其他要求
各学院要认真研究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意见、认定办法和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教师学习研讨,认真开展教学观摩、教学设计和初选工作。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制定以教学贡献为核心的激励政策,加大课程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大一流课程和教师的奖励力度,加大教学业绩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的权重,营造重视本科课程改革与建设的良好氛围。我校首批校级教学名师将从被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的教师及团队中产生,并实行月津贴制度。
教务处、评估处
2019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