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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0-2022年度实验室建设规划及2020年度实验室建设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驻马店市《关于编制2020年度财务预算及2020-2022年度财政规划的通知》(驻财购〔201917号)文件精神和学校财务处通知,现将有关报送2020-2022年度实验室建设规划2020年度实验室建设计划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与要求

(一)申报原则

1、统筹规划原则。申报单位依据本单位办学规模、学科专业发展规划、科研与对外服务的要求,从实验室的布局、功能等方面统筹规划。

2、教学优先原则。项目建设优先满足教学与教学改革的需要,优先申报新建专业实验室、现有专业的学科基础、专业基础、专业实验室,确保应开实验项目的开出率达到100%,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3、资源共享原则。建设项目在满足实验教学同时,兼顾科研和对外服务的需求。优先申报资源共享度高、师生受益面广、投资效益高的项目。

4、实事求是原则。确定项目申报内容时,要实事求是,既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又要结合学校财力、建设用房、实验室队伍和管理水平的现状。投入较大的项目要根据需求的轻重缓急,分年度建设。

(二)申报要求

1、各申报单位要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加强管理,规范程序,此项工作实行院长负责制,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坚持“谁申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不允许将任务分配给个人独立完成,代人签字。因工作不认真,给学校造成较大损失者,按有关规定追究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2、科研型实验室项目要慎重申报,科研实验室要有稳定的队伍,明确的研究方向,可预期的成果。严禁为个人建设科研实验室,也不能将纯科研仪器设备打包到教学实验室中(特殊情况单独申报)。

3、设备选型要坚持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的原则,既要有一定的前瞻性,也不能不切合实际,造成建设费用过高。

4、编制设备清单要充分考虑现有仪器设备的存量,申报项目之间的设备清单也要统筹考虑,防止重复购置,造成浪费。

5、按项目建制编制设备清单,不得将和该项目无关的仪器设备编制到清单中。

6、建设项目完成1年后,学校组织相关专家,依据项目申请书、对建设项目进行考核和验收。考核结果好的单位,学校在下年度建设项目立项时给予优先支持;对考核结果差或未通过考核的建设项目,学校对相关院系和责任人给予批评,并限制该单位下年度建设项目立项。

7、申报单位要仔细研读通知和各种材料要求,申报材料规范,数据准确,不能出现漏填与误填现象。

二、三年建设规划项目申报要求

1、凡已立项但未实施的实验室建设项目,此次不再申报。

2 各申报单位在2019-2021申报材料的基础上进行规划、梳理,按实际需求申报。

32020年申报项目为真正实施执行的项目,应具备开工和实施条件,能做到专项资金细化要求,预算年度内可支付完毕。

4、申报内容应为仪器设备(不包括实验室装饰及环境改造等内容)

5、文、理、艺术类等院系每年申报的项目数不超过3个,理工类院系每年申报的项目数不超过4个。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充分调研与论证,确保申报项目科学、合理、可行。

三、申报工作安排

(一)2020-2022实验室建设规划项目送报材料及时间安排

1、三年规划申报项目报材料:

Ø  附表6 《黄淮学院项目申报表》

Ø  附表7 《项目可行性报告表》

Ø  附表8 《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表》

Ø  附表《政府采购预算表》(所有设备的规格型号必须明确)

Ø  附表10 《项目绩效申报表》(金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专项支出均要填制本表,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本单位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

Ø  附表11《黄淮学院项目申报汇总表》

注:填写申报材料表时必须按照格式要求认真填写。

2、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请于20191120日前,将整理好的规范申报纸质材料一份(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报送教务处实验设备管理科(综合楼209房间)。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294167176@qq.com),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2020年实验室建设计划项目送报材料及时间安排

1、建设计划项目报送材料:

Ø  《黄淮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一份;

Ø  《黄淮学院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报告》一份;

Ø  《黄淮学院教学实验室建设申报项目汇总表》一份。

2、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请于20191226前,将整理好的规范申报纸质材料(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报送到教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科(综合楼209房间)。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294167176@qq.com),逾期将不予受理。

工作联系人:史金昌、李勇

联系工作群:实践教学管理群


附件:2020年实验室建设计划表格.rar

       2020-2022实验室建设规划表格.rar


 

                                    教务处

                               2019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