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落实我校“十三五”专业建设规划(出版50部校级特色教材),引导课程建设产出,规范教材建设工作,我校决定对“十三五”期间出版的教材进行评审认定,并启动2019年校级规划教材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出版教材的认定
凡于2015年1月1日以来出版的教材,可以申请学校认定。认定程序是,个人填写申请表,提供5本样书,经学校审核后发文认定。其认定标准如下:
(一)必备下列所有条件:
1、已正式出版(需附出版合同),无违背意识形态问题;
2、教材名称与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名称基本一致;
3、教材内容与对应课程的教学大纲一致;
4、主编和副主编均为我校对应专业或课程的任课教师。
(二)优先认定条件:
1、校级以上课程建设项目及其他本科教学工程项目;
2、校级以上教改课题项目产出的教材;
3、校企合作单位参与编写的教材。
二、校级规划教材立项(2019年-2020年)
2019年-2020年,我校拟立项建设校级规划教材20部。
(一)立项的基本要求是:
1、规划教材必须是校级以上课程建设项目及其他本科教学工程项目,或校级以上教改课题项目的成果;
2、主编和副主编及主要成员必须是我校相关专业的专任教师(企业人士参编优先);
3、无违背意识形态问题(应用型案例教材优先);
4、出版后纳入学校教材征订目录,可以征订使用。
(二)立项程序是:
1、提出申请,填写立项申请表;
2、论证评审立项;
3、样书质量评审,通过后统一出版;
4、发文认定结项。
5、每部教材资助经费额度和方式待定。
以学院为单位,认真填写《教材认定汇总表》(附件1),《校级规划教材立项申请表》(附件2),并于3月29日前将纸质版送教务处教学建设科(综合楼203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94297300@qq.com。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2853092
教务处
2019年3月20日
附件:1. 已出版教材认定汇总表.xlsx;
2. 校级规划教材立项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