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补考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安排
1、公共课程补考安排
时间 |
年级 |
课程名称 |
人数 |
地点 |
监考教师 |
参加考试的学生 |
9月18日(第三周周二)8:00- 10:00 |
2017级 |
高等数学II、线性代数与概率统计 |
60 |
9#416 |
周红玲、程从斌、徐小波 |
国际学院,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 |
2017级 |
高等数学II、经济数学 |
46 |
9#313 |
李秋英、王旺青 |
建筑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国际学院(经济数学) |
|
2017级 |
高等数学II、高等数学(下) |
58 |
9#414 |
王慧敏、赵 敏、钟存贵 |
信息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高等数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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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级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49 |
9#314 |
张俊艺、刘 潇 |
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 |
|
10:00- 12:00 |
2017级 |
线性代数 |
19 |
9#416 |
唐 雄、秦 静 |
信息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
9月18日(第三周周二)14:30-16:30 |
2016级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68 |
9#317 |
李超峰、李 莹、王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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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教育学院、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体育学院、外国语学院、文化传媒学院、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 |
2017级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49 |
9#314 |
张文静、李媛媛 |
动画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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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级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39 |
9#315 |
秦秀莲、范 军 |
国际教育学院、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机械与能源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体育学院、外国语学院、文化传媒学院、音乐学院 |
|
2017级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82 |
9#316 |
朱大峰、李瑞金、田 原 |
信息工程学院 |
|
9月18日(第三周周二)16:30-18:30 |
2017级 |
大学体育II |
北区运动场主席台前集合 |
全部补考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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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级 |
大学体育Ⅳ |
北区运动场主席台前集合 |
全部补考学生 |
|||
9月20日(第三周周四)14:30-16:30 |
2017级 |
大学计算机基础Ⅱ、计算机应用技术Ⅱ |
41 |
1#618 |
杨金凡、宋喜忠 |
全部补考学生 |
9月20日(第三周周四)16:40-18:40 |
2016级 |
综合英语II |
23 |
10#520 |
吴彦岭、娄 崇 |
全部补考学生 |
2016级 |
应用英语II |
51 |
10#520 |
吴彦岭、娄 崇 |
全部补考学生 |
|
2017级 |
大学英语II |
26 |
10#520 |
吴彦岭、娄 崇 |
全部补考学生 |
2、《大学体育Ⅱ》、《大学体育Ⅳ》补考安排在9月18日(第三周周二)
下午16:30-18:30进行,补考学生16:10(参加其他课程补考的学生16:40)前到北院操场主席台前集合。 (如遇雨天另行通知)
3、除公共必修课以外课程的补考,由学生所在的学院在第三周内自行安排补考(如因补考门数过多,不能正常安排的,由相关学院与教务处协商确定其它时间补考)。各学院将补考安排时间表电子版及纸质材料(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于9月14日(第二周周五)前送交教务处学务管理科。
二、考试要求
1、学生所在学院应及时通知本学院的学生按时参加补考。学生考试时必须携带学生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2、安排有公共课监考任务的学院应提前一天提醒监考教师,并通知监考人员提前十分钟到达考场,负责做好清场、核查试卷等一切考前准备工作。因故不能监考者,各学院应提前两天选定新的监考人员,并送交教务处备案。
3、各学院补考工作的组织领导、考试安排与考场管理、试卷评阅、成绩评定与管理、试卷归档等相关要求按《黄淮学院课程成绩考核管理办法》(院字(2011)142号)执行。
4、监考人员要严肃对待监考任务,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对于学生违纪、作弊行为,按照规定要求,认真记录和处理。
三、考试组织
教务处成立补考考务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全校补考考场进行巡视。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东亚
副组长:乔景顺
办公室成员:魏迎军 李华
各学院也应成立补考工作领导小组,设立考务办公室,认真组织本学期的补考工作。
四、补考成绩
1、补考成绩必须填写在《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学生不及格情况统计表》中,原表中的格式顺序不得调整,如实反映出原始记录。各学院于10月11日(第六周周四)前将此表汇总(含电子版、打印版)送交教务处学务管理科。
2、学生补考成绩于10月8日—11日录入教务管理系统中。
所有上学期期末办理缓考手续和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均应参加本次相应课程的补考,无故不参加补考者,不允许参加毕业前补考。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正常参加补考的学生应办理缓考手续,由学生所在学院于补考前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核,否则,按无故不参加考试处理。
教务处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