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批河南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2017年河南省高等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17〕417号)要求和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校、省两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
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建设指南》(见附件2)的有关要求执行。本次分配给我校的申报名额为1个。已立项为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项目均可申报(已立项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除外),学校组织评审、遴选和推荐。
二、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
(一)申报条件
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应在学校教学、队伍、资源、管理和信息化等方面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申报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人才培养目标明确,实验教学体系完备,实验教学方式方法特色鲜明,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培养成效显著,具有典型示范意义;有承担教学改革的能力;具备开放共享的条件,能够广泛开展院系间交流与合作。
2.具有充足实验教学条件,人员与场所相对集中;具备优良的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条件;近3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3.示范中心主任应具有我校聘任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有规模适当的实验教学中心人员和结构合理的实验教学团队。
4.示范中心申请立项时,应已经使用申报名称运行2年以上。
(二)申报名额
每个二级学院限报1个。
(三)申报材料
1.《黄淮学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附件4,纸质一式十份)、申报汇总表(附件4,纸质一份)
2.实验教学中心情况视频材料。包括实验教学中心实验仪器设备与环境的全貌,典型实验项目内容等。视频材料要求MP4格式,尺寸为1280×720,容量不超过200M,播放时间长度不超过10分钟。
3.关于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的支撑材料(纸质一份)。包括相关政策、保障措施、规章制度和建设成果等。支撑材料文件目录及所有文件制成1个PDF文件,容量不超过50M。
三、材料报送
申报省、校各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纸质材料、视频材料及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U盘于2017年7月3日前报送教务处,不接收个人申报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相关电子档一并发送至信箱632442656@qq.com。
联 系 人:教学建设科(203房间)有小娟
联系电话:2853092
附件:
1.附件1 河南省遴选第十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文件(教办高417号).doc
3.附件3 河南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及申请汇总表.doc
4.附件4 黄淮学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及申请汇总表.doc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