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工作,做好2017届毕业生工作,请各二级学院对2017届本科预计毕业生的在校学习成绩予以统计,统计结果经二级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5月17日前报送教务处学务管理科,电子版材料发送邮箱:hhxyxscj@126.com,具体要求如下:
一、统计范围与要求
(一)初修成绩不合格的统计范围与要求: 学制为4年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所修的必修课(含限选课),累计有5门以上(含5门)原始成绩(参加补考前的成绩)不及格;学制为5年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所修的必修课(含限选课),累计有6门以上(含6门)原始成绩(参加补考前成绩)不及格,统计表具体格式参加附件1。
(二)违纪情况统计要求: 在校期间曾因违犯校纪、校规等受到一次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者和考试作弊者(违纪情况填写违纪原因,如考试作弊等),统计表具体格式参加附件2。
(三)留级情况统计要求: 在校学习期间因学业成绩原因,曾被编入下一年级学习或跟班试读者,统计表具体格式参加附件3。
(四)校级公选课情况统计要求: 在校学习期间校级公选课未修够4学分(2门课程)者,统计表具体格式参加附件4。
二、报送时间
各教学二级学院请于本周三(5月17日)下午17:00前将各类统计表汇总后经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到教务处学务管理科(电子版发至hhxyxscj@126.com)。
附件:1. 2017届本科毕业生各类统计表.xls.
2. 《黄淮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修订)》(院字〔2008〕136号).doc
教务处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