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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公选课教学管理的通知

各二级教学单位

近期以来,学校在“三风”检查中,发现学生在课程教学特别是公选课教学中,缺课率较高,严重影响了正常教学秩序。为加强教学管理和学风建设,特对公选课教学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二级教学单位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引导,严格要求广大学生按照所选公选课上课时间和要求及时、认真地参与教学。无故缺课,视其情况,将取消所选课程考核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各任课教师要加强对学生上课情况的考勤。对无故缺课违反学校有关规定的,要批评教育,直至取消该门课考核资格;

学校将通过日常监控、教师考勤记录抽查等加强对公选课运行情况的检查,任课教师对学生到课和上课情况,不考勤,放任自流,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学校将予以通报,并根据情况做出减少或不计其上课课时量,取消其公选课上课资格等处理。

三、各任课教师要深化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有效调动学生参与教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保障公选课正常教学秩序,不断提高公选课教学效果。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督评估处

2017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