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报送2016届本科毕业生成绩统计情况的通知

各教学院系: 为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工作,做好2016届毕业生工作,请各院系对2016届本科预计毕业生的在校学习成绩予以统计,统计结果经院系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5月27日前报送教务处学务管理科,电子版材料发送邮箱:285887360@qq.com。具体要求如下: 一、统计范围与要求 (一)初修成绩不合格的统计范围与要求 学制为4年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所修的必修课(含限选课),累计有5门以上(含5门)原始成绩(参加补考前的成绩)不及格。学制为5年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所修的必修课(含限选课),累计有6门以上(含6门)原始成绩(参加补考前成绩)不及格。请按附件工作表1统计。 (二)初修学分不合格的情况统计 学制为4年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累计有18学分以上(含18学分)属必修课(含限选课)补考合格所取得。学制为5年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累计有24学分以上(含24学分)属必修课(含限选课)补考合格所取得。请按附件工作表2统计。 (三)违纪情况统计 在校期间曾因违犯校纪、校规等受到一次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者和考试作弊者,请按附件工作表3统计(违纪情况填写违纪原因,如考试作弊等)。 (四)留级情况统计 在校学习期间因学业成绩原因,曾被编入下一年级学习或跟班试读者,请按附件工作表4统计。 二、报送时间 各教学院系请于本周五(5月27日)下午5:00前将统计表汇总报送到教务处学务管理科(电子版、打印版)。 附件:1. 统计表 点击下载 2. 《黄淮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修订)》(院字〔2008〕136号)点击下载 教务处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