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黄淮学院考试管理工作条例》及《黄淮学院阅卷工作组织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11届毕业生补考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1、公共课程补考:
时间 |
校区 |
补考科目 |
学生及人数 |
地点 |
监考人员 |
2011年 9月20日 15:00--17:00 |
南院 |
大学英语 |
本科15人 |
090215 |
外语系3人 |
大学英语 |
专科17人 | ||||
高等数学 |
3人 | ||||
线性代数 |
4人 | ||||
概率论 |
7人 |
2、大学体育补考:安排在2011年9月27日下午3:00,应补学生到南院操场主席台前集合,参加补考。
3、专业课程补考:由各院(系)根据情况在2011年9月21日至9月23日内自行安排具体补考时间、补考课程、考试地点(晚自习教室)、监考人员。
二、考试要求:
各补考场内补考学生数与监考人员数之比一般不得超过15:1,监考人员不得少于2名。学生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不携带证件的学生不得参加考试。
教务处成立补考考务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全校补考考场进行巡视。领导小组设置如下:
组 长:李东亚
副组长:丁如剑 王春华
办公室成员:庞建丽 耿玲 吕凤英 闫小立
巡考人员分工如下:
地 点 |
领 队 |
成 员 |
备 注 |
9号楼 |
丁如剑 |
庞建丽 耿玲 吕凤英 闫小立 |
|
各院(系)也应成立补考工作领导小组、设立考务办公室,认真组织。各院(系)在每场补考前一天通知对应巡考人员,以便巡考人员按要求巡考。
三、评卷要求:
补考试卷由课程所在院(系)组织任课教师成立补考试卷评定小组、统一评卷,试卷评定必须严格执行《黄淮学院考试管理工作条例》及《黄淮学院阅卷工作组织细则》等有关文件要求。
教务处将在评卷结束后,对全校各类补考试卷进行检查。凡查出不按要求规范评卷,敷衍了事、不负责任、随意降低或变更评分标准,出现补考工作松懈的,学校将对有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 各院(系)于2011年9月28日17:00前将补考成绩汇总报教务处学务管理科(电子版、打印版各一份)。
所有2011届毕业生考试不及格的学生都应参加本次相应课程的补考,对于无故不参加补考的学生,不再安排补考。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正常参加补考的学生需办理相关手续,由学生所在院(系)在补考前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批,否则,按无故不参加考试处理。
注:学生所在院(系)请及时通知本院(系)学生按时参加补考。
黄淮学院教务处
201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