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系: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定于2012年1月4日至8日进行。为确保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1、考查课、校级公选课考查时间:2011年12月26日—30日。
2、考试课时间:2012年1月4日—8日,
上午:8:30—10:30,
下午:15:00—17:00。
3、公修课考试科目及时间:
课 程 |
年级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大学英语Ⅰ |
2011级本、专科 |
2012年1月4日 |
上午8:30—10:30 |
大学英语Ⅲ |
2010级本、专科 |
2012年1月4日 |
下午:15:00—17:00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2010级专科 |
2012年1月5日 |
下午:15:00—17:00 |
高等数学Ⅰ |
2011级部分 本科专业 |
2012年1月6日 |
上午8:30-10:30 |
微积分Ⅰ |
2011级部分 本科专业 |
2012年1月6日 |
上午8:30-10:30 |
线性代数 |
2010、2011级 部分本科专业 |
2012年1月6日 |
下午:15:00—17:00 |
4、各年级的其它课程考试时间由各院系自行安排,但每年级1月7-8日必须安排一门以上的考试科目。
二、考试地点
各院系教室即为本院系考场。
三、考试科目
1、公修课考试科目按教务处通知执行;
2、专业课考试科目:各院系依据各专业教学计划的安排,确定专业课考试课程。各年级各专业所有考试课程门数应安排3-5门(含公修课),特殊情况报教务处批准。考场安排信息输入EXCEL统一表格(见附件1),表格中不得随意跨行合并单元格。本安排表与巡考安排、考务工作安排、校级巡视员等信息(统一表格见附件2)一并于2011年12月23日下午17:00前报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四、考查课
为迎接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考查课要按照考试课的试卷规范命题,并在2011年12月26日—30日内随堂安排学生进行开卷或闭卷考试(含校级公选课)。如根据专业特点需采用特殊考查方式的,请报教务处批准。
五、考务组织
(一)考务委员会、主考、巡视员、监考员、考务办公室
1、考务委员会
主 任:分管教学副院长
委员单位:教务处 学生处纪委
2、主考
学校主考:王 冰
学校副主考:李东亚 朱鸿飞 崔强
院系主考:各院系主任1人
3、校、院系级巡视员:
(1)校级巡视员:校督导委员会委员、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等职能部门领导、各院系分管教学的副主任;
(2)院系巡视员:各院系领导。
4、考务办
(1)校考务办:设在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图书馆南楼211房间)。同时,教务处在各个考点设置考点办公室并安排值班人员,负责收集当天考场记录、巡考记录,对考场出现的违纪情况进行核实,并及时向考务委员会汇报。具体办公地点和人员见附件3。
(2)院系考务办:各院系办公室。
5、监考教师
各院系自行安排本院系教师监考,凡任课教师(含双肩挑行政人员)和院系其他人员等都有监考义务。
安排监考:各院系自行安排,如有特殊情况,教务处协调院系解决。
(二)考前动员和宣传
1、在期末考试前一周内,学校召开校、院系两级主考、副主考、巡视员、督察员和督考员会议,统一传达有关文件,并布置本学期考务工作。
2、各院系要在期末考试前,召开全院系师生参加的考前动员会,组织师生学习学校有关考试工作文件及相关规定。
3、各院系要在考前以端正学风、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为主题,利用板报、横幅和标语等媒介,在校园内广泛宣传,营造出积极向上的学习、应考氛围。
(三)考场
各院系于考试前一天整理考场,要求考场卫生实现“三净”(桌斗清理干净、桌面擦拭干净、地面打扫干净)。考生座位要求左右拉开距离(活动桌椅单人单桌,桌斗朝前,固定桌椅行间隔两个座位)。考生座位上要贴考号。考场黑板上应写出有关考风考纪的标语口号;考场门前要有标识,要求明确院系名称、考点、时间、考场号、考试班级及人数、考试课程、监考人员姓名、考务办办公室门牌号等。考生姓名对照表要求考生考号、姓名,按序列定位清楚,贴在黑板右下角。考点封闭,不参加考试考生远离考点,交卷考生迅速离开考场、考点。
(四)考场组织
考场组织依照《黄淮学院考试管理工作条例》中的有关要求进行(见教务处网页)。监考人员配备:考生在50人以下不少于2人、51人以上考场不少于3人。监考人员须佩带《监考证》并填写《考场记录单》,巡视人员须佩带《巡视证》并填写《考场巡视记录单》。在考试期间或考试结束后,如发现有违反规定者,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五)各院系负责监考人员的考务培训。
六、缓考办理
各院系考生须在考试前1天办理完成缓考手续,考试期间不再办理(特殊情况除外)。凡未办理缓考手续而又未参加考试的学生,一律按旷考处理。
七、命题与试卷
(一)命题和试卷要依《黄淮学院考试管理工作条例》中有关考试命题的要求进行。各门课程的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
(二)样卷及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要由主讲教师或教研室主任确定,或从试题库抽调,并由院系主任审查同意使用A卷或B卷,签字后印制,各院系须指定专人负责试卷的印制、装订、分装、密封、保密及传递等工作。
(三)样卷须打印,各教学院系自行安排打印,须保证考试前三天印制、装订、分装、密封及传递等工作完毕,各院系认真核实试卷,避免出现错误。
(四)各院系主任要从迎接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要求出发,按国家级考试模式,对试卷的内容、形式,直至评卷、拆封、装订、存档等工作给予高度的重视,规范各个工作环节,认真落实相关要求,为迎评工作做好相应的准备。
八、评卷与成绩管理
(一)评卷时间: 2012年1月9日—13日。评卷采用集中评卷、流水作业的方式进行。
(二)考试前任课教师须评定出平时成绩,将填写有平时成绩的记分册交院系办公室,以便及时登录和核定成绩。
(三)学生的期终成绩于2012年1月13日前报教务处学务管理科(图书馆南楼207)。
九、检查与监督
学校考务委员会检查、监督各院系考务工作的组织和落实情况。各院系要成立相应的考务组织,负责本院系考务方面的领导、组织工作。
十、考区考点
本次期末考试分南、北两个考区、九个考点
南区:9号楼,10号楼,11号楼,图书馆四个考点
北区:1号楼,2号楼,6号楼、7号楼、8号楼五个考点
十一、考区、考点、考场的保卫、卫生工作
(一)保卫工作
本次期末考试各考点封闭,不准闲杂人员进入考点,保卫处须每个考点配备两位保卫人员,保持考点内外的安静,给考生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考试结束的考生应立即离开考点,避免干扰其他考生。
(二)考区、考点、考场的卫生工作
为了给考生一个舒心干净的环境,后勤部门须做好考点、考场的环境卫生工作。
十二、其它问题
公修课程试卷,由承担公修课程的
院系负责印制、装订、分装、保密、传递、评卷及成绩登录等工作。
教 务 处
2011年12月6日
附件1 考场安排表 点击下载
附件2 考务组织安排表 点击下载
附件3 各考点办公室及值班人员安排表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