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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届毕业生结算教材费的通知

 

各教学院系:

根据学校有关2012届毕业生工作的统一安排,毕业生毕业前需结清教材费余款。为保证毕业生顺利离校,做好教材费结算工作,现将有关2012届毕业生教材费结算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结算时间:即日起至2012515日以前,特殊情况除外。

2.结算方式:各院系以年级专业为单位,到财务处进行结算;如有疑问,请到教务处教材建设科进行核查,复核后及时到财务处进行据实结算。

请各院系在通知的时间内进行教材费的核算,否则将影响毕业生的正常离校。

 

教务处教材建设科

 2012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