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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本科毕业生成绩统计情况的通知

各相关院系:

为加强我校成绩管理,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工作,做好2012届毕业生工作,请各院系对2012届本科预计毕业生的在校学习成绩予以统计,统计结果经院系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41日前报送教务处学务管理科。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学制为4年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所修的必修课(含限选课),累计有5门以上(含5门)原始成绩(参加补考前的成绩)不及格。学制为5年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所修的必修课(含限选课),累计有6门以上(含6门)原始成绩(参加补考前成绩)不及格。请按附件工作表1统计。

二、考试作弊学生名单,请按附件工作表2统计。

三、学制为4年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累计有18学分以上(含18学分)属必修课(含限选课)补考合格所取得。学制为5年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累计有24学分以上(含24学分)属必修课(含限选课)补考合格所取得。请按附件工作表3统计。

四、在校学习期间平均学分绩点小于1.5者,请按附件工作表4统计。

五、在校学习期间因学业成绩原因,曾被编入下一年级学习或跟班试读者,请按附件工作表5统计。

 

附件:统计表 点击下载

 

教务处

20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