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2012届毕业生毕业前补考的通知

各教学院系: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2012届毕业生毕业前补考定于2012522日至29日进行。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公共课程补考:

时间

年级

补考科目

学生人数

地点

监考人员

备注

2012522

8:00-10:00

2008级本科

大学英语Ⅰ

艺术类53

普通类16

090316

艺术设计学院4

 

2012522

10:10-12:10

大学英语Ⅱ

艺术类24

普通类19

090118

经济管理系3

 

2012522

15:00-17:00

毛中特理论概论

12

090118

社会管理系2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12

2012522

17:10-19:10

高等数学Ⅰ

6

090118

数学科学系2

 

高等数学Ⅱ

3

微积分Ⅰ

3

微积分Ⅱ

2

2012523

8:00-10:00

大学英语Ⅲ

艺术类43

普通类11

090316

外语系4

 

2012523

10:10-12:10

大学英语Ⅳ

艺术类15

普通类19

090118

文化传媒学院3

 

2012523

15:00-16:30

计算机基础Ⅰ

9

010406

信息工程学院2

 

2012529

8:00-10:00

2009级专科

大学英语Ⅰ

3

090118

电子科学与工程系2

 

大学英语Ⅳ

1

毛中特理论概论

2

计算机基础Ⅱ

10

2012529

15:00-16:30

计算机基础Ⅰ

2

010406

信息工程学院2

 

各院系须在521日前,将本院系参加监考的人员名单报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二)《大学体育》补考:2008级本科安排在524日下午3:00开始,2009级专科安排在531日下午300开始,应补考学生到南院操场主席台前集合,参加补考。

(三)专业课程补考:由各院系根据情况自行安排具体补考时间、补考课程、考试地点、监考人员。如因补考门数过多,不能正常安排的,由相关院系与教务处协商确定其它时间补考。各院系将补考安排时间表电子版及纸质材料(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于5211800前报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四)其它跨院系课程补考:由学生所在院系主动与开课院系沟通并做好考试准备及安排工作,教务处不再统一安排。

二、考试要求:

(一)学生所在院系请及时通知本院系学生按时参加补考。

(二)各补考场内补考学生数与监考人员数之比一般不得超过151,监考人员不得少于2名。学生考试时必须携带学生证,不携带学生证的学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各院系应于521日下午到教务处教学管理科领取公共课补考试卷,并通知本院系监考人员提早二十分钟到达考场,负责做好清场、核查试卷等一切考前准备工作。因故不能监考者,必须由院系提前两天选定新的监考人员,并向教务处备案。

(四)考场监考人员负责督促和检查考生是否按规定入座。在考试期间,监考人员发现凡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书籍等一律不准带入考场,对不服从劝告的学生有权停止其参加考试。

(五)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诚信考试。监考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忠于职守,在监考期间不得擅离考场,不得看书、看报、吸烟、交谈或做其它与监考无关的事情。若发现学生作弊立即指出和制止,令其停止考试,离开考场,当场宣布该生作弊,作好书面记录,作弊证据附在监考情况记录表上,考后立即上报教务处。若发现作弊而不作处理者,按教学事故处理。

    (六)对学生提出的有关试题的问题,监考人员只能回答试卷印刷质量方面或题意不清的问题,不回答其他问题,更不能提示或变相提示题意。

    (七)监考人员应在考试结束前十五分钟提醒学生注意掌握时间。考试终止时间到,学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迅速将试卷整理好,将试卷有文字的一面朝下放置在桌面上,坐在原座位不要离开,待教师收完卷后离开考场。监考教师不得擅自延长考试时间,遇到特殊情况需延长考试时间,需经教务处批准。

(八)考试结束,监考人员应按顺序收齐试卷,当场清点试卷数量,如实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并按要求将试卷和《考场情况记录表》送教务处。

(九)监考人员如违反上述有关规定,或有其他违规行为造成考试秩序混乱的,根据我校有关规定,视情节予以处理。

教务处成立补考考务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全校补考考场进行巡视。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李东亚

副组长:丁如剑  王春华

办公室成员:庞建丽  耿玲  吕凤英  闫小立

各院系也应成立补考工作领导小组,设立考务办公室,认真组织本次补考工作。

三、评卷要求:

补考试卷由课程所在院系组织任课教师统一评卷,严格执行《黄淮学院考试管理工作条例》及《黄淮学院阅卷工作组织细则》等有关文件要求。

教务处将在评卷结束后,对全校各类补考试卷进行检查。凡查出不按要求规范评卷,敷衍了事、不负责任、随意降低或变更评分标准,出现补考工作松懈的,学校将对有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成绩上报时间:

(一)各院系于5291800前将2008级本科补考成绩汇总报教务处学务管理科(电子版、打印版)。

(二)2009级专科补考成绩报送时间为6518:00前。

凡在校期间补考不及格、考试违纪或作弊及补考缺考的2012届毕业生均应参加本次相应课程的补考。对于无故不参加此次补考的学生,毕业前不再安排补考,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补考的学生需办理相关手续,由学生所在院系签署意见后于521日前报教务处审批,否则,按无故不参加考试处理。

 

        黄淮学院教务处

         2012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