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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排课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系:

根据《黄淮学院2012年暑期评建工作安排》(院字[2012]102)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的排课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学执行计划的制定

1.各院系根据完善后的培养方案,确定所开课程;在完善培养方案时,应优先考虑和制定下学期的教学计划。

2.各专业培养方案中的必修课程必须开出。

3.不得随意调整课程的开课学期、计划学时等内容。

4.各教学院系确定开出课程后,各专业可根据条件和需要采取小班教学,专业理论课的课堂规模可在70人左右,公共课的课堂规模考虑各院系专业人数可在100人左右。专业方向限选课选修人数在30人以上,方可开课。

二、排课应注意的问题

1.各院系在排课时,根据专业课程性质、特点、内容和学时等情况,在考虑周密的前提下,可以采用分时段等形式,灵活安排。

2.教学计划如有调整,在新教务系统中及时修改保存;做教学计划时,要正确选择学年学期;课程入库须严格按照培养方案的课时学时要求。

3.本院系教师、教室、专业班级信息务求准确;外聘教师信息及时入库且保证信息准确;个别院系教室和实验室信息发生变化的,在新教务系统中及时修改。

4.开课任务书的制定必须从全校开课计划汇总表(信息之窗群共享)中选择,需要合班上课的课程,了解专业分布物理区域,避免出现跨校区合班情况的发生。

5.根据开课任务书在新教务系统中编排输出的课程表,均需在实际中执行。

6.各院系在制定教学执行计划中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与教学管理科沟通,以便共同研究和解决。

三、材料上交时间及要求

教学计划在新教务系统中经教务处审核后打印,和开课任务书(见附件)一并于720日下午500前将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和电子文档交教学管理科;各院系专业课课表编排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开课任务书汇总表 点击下载

教务处

2012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