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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补考的通知

 

各教学院系:

根据《黄淮学院考试管理工作条例》及《黄淮学院阅卷工作组织细则》规定现将我校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补考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公共课程补考:

时 间

校 区

年级

补考科目

学生及人数

地 点

监考人员

备 注

(各院系学生)

20129

18

15:0017:00

南院

2010

大学英语Ⅳ

艺术类本科11

090317

外语系3

所有补考学生

普通类本科13

专科18

2011

大学英语Ⅱ

艺术类本科98

090218

艺术设计学院3

所有艺术类及体育系补考学生

普通类本科60

090217

文化传媒学院3

所有普通类本科及专科补考学生

专科22

20129

18

17:1019:10

南院

2011

大学计算机基础Ⅱ

本科99

010404010406

 

信息工程学院3

所有补考学生

计算机应用技术

专科51

010608

信息工程学院3

所有补考学生

20129

2015:0017:00

南院

2010

毛中特理论概论

本科70

090317

社会管理系3

所有补考学生

2011

马克思

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本科88

090217

经济管理系3

经管、电工、动画、建工、数学、体育、信工补考学生

本科87

090218

建筑工程学院3

文化传媒、艺术设计、生物、音乐、化学、社管、外语补考学生

20129

20

17:1019:10

南院

20102011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本科42

090218

数学科学系3

所有补考学生

 

2011

高等数学Ⅱ

本科32

2011

微积分Ⅱ(含经济数学Ⅱ)

本科14

各院系须在第二周周五(914日)前,将本院系参加监考的人员名单报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二)《大学体育》补考:安排在第四周周二(925日)下午16:00-18:00,应补考学生到南院操场主席台前集合,参加补考。

(三)专业课程补考:由各院系根据情况第三周内自行安排具体补考时间、补考课程、考试地点、监考人员。如因补考门数过多,不能正常安排的,由相关院系与教务处协商确定其它时间补考。各院系将补考安排时间表电子版及纸质材料(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于第二周周五(914日)1700前报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二、考试要求:

(一)学生所在院系请及时通知本院系学生按时参加补考。

(二)各补考场内补考学生数与监考人员数之比一般不得超过151,监考人员不得少于2名。学生考试时必须携带学生证,不携带学生证的学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各院系应于918日上午到教务处教学管理科领取公共课补考试卷,并通知本院系监考人员提早二十分钟到达考场,负责做好清场、核查试卷等一切考前准备工作。因故不能监考者,必须由院系提前两天选定新的监考人员,并向教务处备案。

(四)考场监考人员负责督促和检查考生是否按规定入座。在考试期间,监考人员发现凡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书籍等一律不准带入考场,对不服从劝告的学生有权停止其考试资格。

(五)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诚信考试,防止作弊现象的发生是每个监考教师应尽的职责,因此监考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忠于职守。在监考期间不得擅离考场,不得看书、看报、吸烟、交谈或做其它与监考无关的事情。若发现学生作弊立即指出和制止,令其停止考试,离开考场,当场宣布该生作弊,作好书面记录,作弊证据附在监考情况记录表上,考后立即报教务处。若发现作弊而不作处理者,以失职论处。

    (六)对学生提出的有关试题的问题,监考人员只能回答试卷印刷质量方面或题意不清的问题,不回答其他问题,更不能提示或变相提示题意。

    (七)监考人员应在考试结束前十五分钟提醒学生注意掌握时间。考试终止时间到,学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迅速将试卷整理好,将试卷有文字的一面朝下放置在桌面上,坐在原座位不要离开,待教师收完卷后离开考场。监考教师不得擅自延长考试时间,遇到特殊情况需延长考试时间,需经教务处批准。

(八)考试结束,监考人员应按顺序收齐试卷,当场清点试卷数量,如实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并按要求将试卷和《考场情况记录表》送教务处。

(九)监考人员如违反上述有关规定,或有其他违规行为造成考试秩序混乱的,根据我校有关规定,视情节予以处理。

教务处成立补考考务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全校补考考场进行巡视。领导小组设置如下:

  长:李东亚

副组长:丁如剑 

办公室成员:庞建丽  耿玲  吕凤英  闫小立

各院系也应成立补考工作领导小组,设立考务办公室,认真组织本次补考工作。

三、评卷要求:

补考试卷由课程所在院系组织任课教师统一评卷,严格执行《黄淮学院考试管理工作条例》及《黄淮学院阅卷工作组织细则》等有关文件要求。

教务处将在评卷结束后,对全校各类补考试卷进行检查。凡查出不按要求规范评卷,敷衍了事、不负责任、随意降低或变更评分标准,出现补考工作松懈的,学校将对有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成绩上报:

补考成绩必须填写在《2011-2012-2 学期成绩不及格统计表(含缓考、缺考、作弊情况统计)》中,原表中的格式顺序等不能调整,如实反映出原始记录。各院系于第四周周五(928日)1700前将此表汇总报教务处学务管理科(电子版、打印版)。

所有上学期期末成绩不及格的学生都应参加本次相应课程的补考,对于无故不参加补考的学生,不允许参加毕业前补考。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正常参加补考的学生需办理相关手续,由学生所在院系于补考前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批,否则,按无故不参加考试处理。

                                                                                                    教务处

            201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