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系:
根据《黄淮学院考试管理工作条例》及《黄淮学院阅卷工作组织细则》规定,现将我校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补考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公共课程补考:
时 间 |
校 区 |
年级 |
补考科目 |
学生及人数 |
地 点 |
监考人员 |
备 注 (各院系学生) |
2012年9月 18日 15:00—17:00 |
南院 |
2010 |
大学英语Ⅳ |
艺术类本科11人 |
090317 |
外语系3人 |
所有补考学生 |
普通类本科13人 | |||||||
专科18人 | |||||||
2011 |
大学英语Ⅱ |
艺术类本科98人 |
090218 |
艺术设计学院3人 |
所有艺术类及体育系补考学生 | ||
普通类本科60人 |
090217 |
文化传媒学院3人 |
所有普通类本科及专科补考学生 | ||||
专科22人 | |||||||
2012年9月 18日 17:10—19:10 |
南院 |
2011 |
大学计算机基础Ⅱ |
本科99人 |
010404、010406 |
信息工程学院3人 |
所有补考学生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专科51人 |
010608 |
信息工程学院3人 |
所有补考学生 | |||
2012年9月 20日15:00—17:00 |
南院 |
2010 |
毛中特理论概论 |
本科70人 |
090317 |
社会管理系3人 |
所有补考学生 |
2011 |
马克思 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本科88人 |
090217 |
经济管理系3人 |
经管、电工、动画、建工、数学、体育、信工补考学生 | ||
本科87人 |
090218 |
建筑工程学院3人 |
文化传媒、艺术设计、生物、音乐、化学、社管、外语补考学生 | ||||
2012年9月 20日 17:10—19:10 |
南院 |
2010、2011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本科42人 |
090218 |
数学科学系3人 |
所有补考学生
|
2011 |
高等数学Ⅱ |
本科32人 | |||||
2011 |
微积分Ⅱ(含经济数学Ⅱ) |
本科14人 |
各院系须在第二周周五(9月14日)前,将本院系参加监考的人员名单报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二)《大学体育》补考:安排在第四周周二(9月25日)下午16:00-18:00,应补考学生到南院操场主席台前集合,参加补考。
(三)专业课程补考:由各院系根据情况第三周内自行安排具体补考时间、补考课程、考试地点、监考人员。如因补考门数过多,不能正常安排的,由相关院系与教务处协商确定其它时间补考。各院系将补考安排时间表电子版及纸质材料(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于第二周周五(9月14日)17:00前报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二、考试要求:
(一)学生所在院系请及时通知本院系学生按时参加补考。
(二)各补考场内补考学生数与监考人员数之比一般不得超过15:1,监考人员不得少于2名。学生考试时必须携带学生证,不携带学生证的学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各院系应于9月18日上午到教务处教学管理科领取公共课补考试卷,并通知本院系监考人员提早二十分钟到达考场,负责做好清场、核查试卷等一切考前准备工作。因故不能监考者,必须由院系提前两天选定新的监考人员,并向教务处备案。
(四)考场监考人员负责督促和检查考生是否按规定入座。在考试期间,监考人员发现凡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书籍等一律不准带入考场,对不服从劝告的学生有权停止其考试资格。
(五)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诚信考试,防止作弊现象的发生是每个监考教师应尽的职责,因此监考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忠于职守。在监考期间不得擅离考场,不得看书、看报、吸烟、交谈或做其它与监考无关的事情。若发现学生作弊立即指出和制止,令其停止考试,离开考场,当场宣布该生作弊,作好书面记录,作弊证据附在监考情况记录表上,考后立即报教务处。若发现作弊而不作处理者,以失职论处。
(六)对学生提出的有关试题的问题,监考人员只能回答试卷印刷质量方面或题意不清的问题,不回答其他问题,更不能提示或变相提示题意。
(七)监考人员应在考试结束前十五分钟提醒学生注意掌握时间。考试终止时间到,学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迅速将试卷整理好,将试卷有文字的一面朝下放置在桌面上,坐在原座位不要离开,待教师收完卷后离开考场。监考教师不得擅自延长考试时间,遇到特殊情况需延长考试时间,需经教务处批准。
(八)考试结束,监考人员应按顺序收齐试卷,当场清点试卷数量,如实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并按要求将试卷和《考场情况记录表》送教务处。
(九)监考人员如违反上述有关规定,或有其他违规行为造成考试秩序混乱的,根据我校有关规定,视情节予以处理。
教务处成立补考考务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全校补考考场进行巡视。领导小组设置如下:
组 长:李东亚
副组长:丁如剑
办公室成员:庞建丽 耿玲 吕凤英 闫小立
各院系也应成立补考工作领导小组,设立考务办公室,认真组织本次补考工作。
三、评卷要求:
补考试卷由课程所在院系组织任课教师统一评卷,严格执行《黄淮学院考试管理工作条例》及《黄淮学院阅卷工作组织细则》等有关文件要求。
教务处将在评卷结束后,对全校各类补考试卷进行检查。凡查出不按要求规范评卷,敷衍了事、不负责任、随意降低或变更评分标准,出现补考工作松懈的,学校将对有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成绩上报:
补考成绩必须填写在《2011-2012-2 学期成绩不及格统计表(含缓考、缺考、作弊情况统计)》中,原表中的格式顺序等不能调整,如实反映出原始记录。各院系于第四周周五(9月28日)17:00前将此表汇总报教务处学务管理科(电子版、打印版)。
所有上学期期末成绩不及格的学生都应参加本次相应课程的补考,对于无故不参加补考的学生,不允许参加毕业前补考。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正常参加补考的学生需办理相关手续,由学生所在院系于补考前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批,否则,按无故不参加考试处理。
教务处
201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