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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补考的通知

 

各教学院系:

根据我校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补考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公共课程补考

时 间

校 区

年级

补考科目

学生及人数

地 点

监考人员

备 注

(各院系学生)

20133

12

14:3016:30

南院

2012

大学英语Ⅰ

普通类本科61

100224

外国语言文学系3

所有普通类本科补考学生

艺术类本科59

100123

文化传媒学院3

文化传媒学院艺术类专业、建筑工程学院艺术类专业、音乐系、体育系补考学生

艺术类本科70

100124

艺术设计学院3

艺术设计学院、生物工程系艺术类专业补考学生

专科72

100225

建筑工程学院3

所有专科补考学生

2011

大学英语Ⅲ

普通类本科55

100324

社会管理系3

所有普通类本科补考学生

艺术类本科17

100325

生物工程系2

所有艺术类专业补考学生

专科15

所有专科补考学生

20133

1216:4018:40

南院

2012

高等数学Ⅰ

本科51

100123

信息工程学院3

建筑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补考学生

本科38

100124

数学科学系2

电子科学与工程系、化学化工系、经济管理系补考学生

2012

微积分Ⅰ(含经济数学Ⅰ)

本科11

100224

经济管理系2

经济管理系、社会管理系补考学生

2011

毛中特理论概论

专科39

所有专科补考学生

各院系须在第二周周五(38日)前,将本院系参加监考的人员名单报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二)《大学体育》补考:安排在第四周周二(319日)下午16:00-17:30,应补考学生16:00到南院操场主席台前集合,参加补考。

(三)专业课程补考:由各院系根据情况第三周内自行安排。如因补考门数过多,不能正常安排的,由相关院系与教务处协商确定其它时间补考。各院系将补考安排时间表电子版及纸质材料(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于第二周周五(38日)1700前报教学管理科。

二、考试要求

(一)学生所在院系请及时通知本院系学生按时参加补考。学生考试时必须携带学生证,不携带学生证的学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各院系应于312日上午到教务处教学管理科领取公共课补考试卷,并通知本院系监考人员提早二十分钟到达考场,负责做好清场、核查试卷等一切考前准备工作。因故不能监考者,必须由院系提前两天选定新的监考人员,并向教务处备案。

(三)各院系补考工作的组织领导、考试安排与考场管理、试卷评阅、成绩评定与管理、试卷归档等相关要求按《黄淮学院学生成绩考核及管理办法(修改稿)》执行。

(四)监考人员要严肃对待监考任务,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对于学生违纪、作弊行为,按照规定要求,认真记录和处理。

教务处成立补考考务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全校补考考场进行巡视。领导小组设置如下:

  长:李东亚

副组长:丁如剑 

办公室成员:庞建丽  耿玲  吕凤英  闫小立

各院系也应成立补考工作领导小组,设立考务办公室,认真组织本次补考工作。

三、评卷要求

补考试卷由课程所在院系组织任课教师统一评卷,严格执行《黄淮学院考试管理工作条例》、《黄淮学院阅卷工作组织细则》及《黄淮学院学生成绩考核及管理办法(修改稿)》等有关文件要求。

教务处将在评卷结束后,对全校各类补考试卷进行检查。凡查出不按要求规范评卷,敷衍了事、不负责任、随意降低或变更评分标准等情况,学校将对有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成绩报送

补考成绩必须填写在《2012-2013-1 学期成绩不及格统计表(含缓考、缺考、作弊情况统计)》中,原表中的格式顺序等不能调整,如实反映出原始记录。各院系于第四周周五(322日)1700前将此表汇总报教务处学务管理科(电子版、打印版)。

所有上学期期末成绩不及格的学生都应参加本次相应课程的补考,对于无故不参加补考的学生,不允许参加毕业前补考。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正常参加补考的学生需办理相关手续,由学生所在院系于补考前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批,否则,按无故不参加考试处理。

教务处

20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