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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本科毕业生成绩统计情况的通知

各教学院系:

为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工作,做好2013届毕业生工作,请各院系对2013届本科预计毕业生的在校学习成绩予以统计,统计结果经院系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418日前报送教务处学务管理科。具体要求如下:

一、统计范围与要求

(一)初修成绩不合格的统计范围与要求

学制为4年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所修的必修课(含限选课),累计有5门以上(含5门)原始成绩(参加补考前的成绩)不及格。学制为5年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所修的必修课(含限选课),累计有6门以上(含6门)原始成绩(参加补考前成绩)不及格。请按附件工作表1统计。

(二)初修学分不合格的情况统计

学制为4年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累计有18学分以上(含18学分)属必修课(含限选课)补考合格所取得。学制为5年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累计有24学分以上(含24学分)属必修课(含限选课)补考合格所取得。请按附件工作表2统计。

(三)学分绩点不合格情况统计

在校学习期间平均学分绩点小于1.5者,请按附件工作表3统计。

(四)违纪情况统计

在校期间曾因违犯校纪、校规等受到一次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者和考试作弊者,请按附件工作表4统计(违纪情况填写违纪原因,如考试作弊等)。

(五)留级情况统计

在校学习期间因学业成绩原因,曾被编入下一年级学习或跟班试读者,请按附件工作表5统计。

二、报送时间

各教学院系请于本周四(418日)17:00前将统计表汇总报送到教务处学务管理科(电子版、打印版)。

 

附件:1. 统计表点击下载

      2. 《黄淮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修订)》(院字〔2008136号)点击下载

 

 

教务处

2012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