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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补考的通知

各教学院系: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补考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公共课程补考

时 间

年级

补考科目

学生人数

地 点

监考人员

备 注

20139

10日(周二)

15:0017:00

2011

大学英语Ⅳ

艺术类本科51

100123

生物工程系3

 

普通类本科21

100119

经济管理系2

 

2012

大学英语Ⅱ

艺术类本科

77

100124

外国语言文学系3

 

普通类本科61

100224

文化传媒学院3

 

专科71

100225

护理学系3

 

20139

10日(周二)

17:1019:10

2011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本科35

100123

音乐表演系2

 

2012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本科73

100224

国际学院3

国际学院(动画专业、动漫文学专业)补考学生

本科73

100225

社会管理系3

建筑工程学院、经济管理系、外国语言文学系、化学化工系、音乐表演系、体育系补考学生

本科75

100324

体育系3

国际学院(动画设计与制作专业)、文化传媒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补考学生

20139

11日(周三)15:0017:00

2012

大学计算机基础Ⅱ

本科33

010405

信息工程学院3

 

计算机应用技术Ⅱ

专科26

20139

11日(周三)17:1019:10

2012

高等数学Ⅱ

本专科44

090415

数学科学系3

 

微积分Ⅱ(包括经济数学Ⅱ)

本科11

各院系须在第二周周五(96日)前,将本院系参加监考的人员名单送交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二)《大学体育》补考:安排在第四周周二(917日)下午16:00-17:00,补考学生16:00到南院操场主席台前集合,参加补考。

(三)专业课程补考:由各院系根据情况于第三周内自行安排。如因补考门数过多,不能正常安排的,由相关院系与教务处协商确定其它时间补考。各院系将补考安排时间表电子版及纸质材料(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于第二周周五(96日)1730前送交教学管理科。

二、考试要求

(一)学生所在院系请及时通知本院系学生按时参加补考。学生考试时必须携带学生证,不携带学生证的学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各院系应于910日上午到教务处教学管理科领取公共课补考试卷,并通知本院系监考人员提早二十分钟到达考场,负责做好清场、核查试卷等一切考前准备工作。因故不能监考者,必须由院系提前两天选定新的监考人员,并送交教务处备案。

(三)各院系补考工作的组织领导、考试安排与考场管理、试卷评阅、成绩评定与管理、试卷归档等相关要求按《黄淮学院课程成绩考核管理办法(修订)》(院字(2011)142号)执行。

(四)监考人员要严肃对待监考任务,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对于学生违纪、作弊行为,按照规定要求,认真记录和处理。

教务处成立补考考务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全校补考考场进行巡视。领导小组设置如下:

  长:李东亚

副组长:丁如剑 

办公室成员:庞建丽  耿玲  吕凤英  闫小立

各院系也应成立补考工作领导小组,设立考务办公室,认真组织本次补考工作。

三、评卷要求

补考试卷由课程所在院系组织任课教师统一评卷,严格执行《黄淮学院考试管理工作条例》、《黄淮学院阅卷工作组织细则》及《黄淮学院课程成绩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等有关文件要求。

教务处将在评卷结束后,对全校各类补考试卷进行检查。凡查出不按要求评卷,敷衍了事、不负责任、随意降低或变更评分标准等情况,学校将对有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成绩送交

补考成绩必须填写在《2012-2013-2 学期成绩不及格统计表(含缓考、缺考、作弊情况统计)》中,原表中的格式顺序等不能调整,如实反映出原始记录。各院系于第四周周五(920日)1730前将此表汇总送交教务处学务管理科(电子版、打印版)。

所有上学期期末成绩不及格的学生都应参加本次相应课程的补考,对于无故不参加补考的学生,不允许参加毕业前补考。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正常参加补考的学生需办理缓考手续,由学生所在院系于补考前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批,否则,按无故不参加考试处理。

                                                                                                    教务处

                                                     201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