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系:
根据《黄淮学院教学常规工作时序表》(院字〔2013〕91号)要求,第四周学校将检查明年新增专业的各项准备工作,请各院系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和《黄淮学院专业建设工作条例(试行)》(院字〔2012〕267号)文件精神,认真组织论证,并根据申报专业的性质填写备案专业或审批专业设置申请表(参见附件),于第六周将论证报告和备案表(或申请表)纸质材料(一式3份)报送到教务处质量控制与评估科,电子版发送至:hhxyzlgc@126.com。
联系人:有小娟
电 话:2853092
附件:1、黄淮学院新增本科专业论证报告点击下载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点击下载
教务处
201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