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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补考的通知

各教学院系: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补考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公共课程补考

时 间

年级

补考科目

学生人数

地 点(教室)

监考人员

备 注

20143

4日(周二)

15:0017:00

2013

大学英语Ⅰ

艺术类本科79

100123

外国语言文学系3

 

普通类本科10

100124

化学化工系2

 

专科3

2012

大学英语Ⅲ

艺术类本科

55

100324

文化传媒学院3

 

普通类本科25

100325

电子科学与工程系2

 

专科3

20143

5日(周三)

15:0017:00

2013

高等数学Ⅰ

本科74

t0314

数学科学系3

 

高等数学Ⅰ

专科14

t0315

建筑工程学院2

 

微积分Ⅰ

本科10

2012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本科15

2012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专科34

090102

社会管理系2

 

各院系须在第二周周五(228日)前,将本院系参加监考的人员名单送交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二)《大学体育》补考:安排在第四周周二(311日)下午16:00-17:00,补考学生16:00到南院操场主席台前集合,参加补考。

(三)专业课程补考:由各院系在第三周内自行安排。如因补考门数过多,不能正常安排的,由相关院系与教务处协商确定其它时间补考。各院系将补考安排时间表电子版及纸质材料(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于第二周周五(228日)1700前送交教学管理科。

二、考试要求

(一)学生所在院系请及时通知本院系学生按时参加补考。学生考试时必须携带学生证,不携带学生证的学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安排有公共课监考的院系应于34日上午到教务处教学管理科领取公共课补考试卷,并通知本院系监考人员提前二十分钟到达考场,负责做好清场、核查试卷等一切考前准备工作。因故不能监考者,必须由院系提前两天选定新的监考人员,并送交教务处备案。

(三)各院系补考工作的组织领导、考试安排与考场管理、试卷评阅、成绩评定与管理、试卷归档等相关要求按《黄淮学院课程成绩考核管理办法》(院字(2011)142号)执行。

(四)监考人员要严肃对待监考任务,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对于学生违纪、作弊行为,按照规定要求,认真记录和处理。

三、考试组织

教务处成立补考考务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全校补考考场进行巡视。领导小组设置如下:

  长:李东亚

副组长:丁如剑 

办公室成员:庞建丽  耿玲  吕凤英  闫小立

各院系也应成立补考工作领导小组,设立考务办公室,认真组织本学期的补考工作。

四、成绩送交

补考成绩必须填写在《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不及格情况统计表》中,原表中的格式顺序等不得调整,如实反映出原始记录。各院系于第四周周五(314日)1700前将此表汇总送交教务处学务管理科(电子版、打印版)。

所有上学期期末成绩不及格的学生都应参加本次相应课程的补考,无故不参加补考者,不允许参加毕业前补考。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正常参加补考的学生需办理缓考手续,由学生所在院系于补考前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核,否则,按无故不参加考试处理。

                                                                                                    教务处

                                                     2014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