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系: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2015届毕业生返校补考定于2015年7月13日至14日进行。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公共课程补考
时间 |
补考科目 |
学生人数 |
地点 |
监考人员 |
2015年 7月13日 15:30—17:30 |
大学英语(Ⅰ、Ⅱ、Ⅲ、Ⅳ) |
本专科10人 |
100224 |
外国语言文学系2人 |
微积分 |
本科1人 |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专科2人 | |||
计算机应用技术Ⅱ |
专科1人 |
010404 |
信息工程学院2人 |
(二)专业课程补考:各院系在7月13日至14日内自行安排,补考安排表电子版及纸质材料(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于7月10日17:00前送交教学管理科,补考试卷由课程所属院系负责印制和管理。
二、考试要求
(一)学生所在院系请及时通知本院系补考学生按时参加补考。
(二)参加补考的学生必须填写《黄淮学院学生结业后补考申请表》(从教务处网页“办事向导”中下载),未办理补考申请手续的,不准参加补考。
(三)学生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不携带证件的学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评卷要求
补考试卷由课程所属院系组织任课教师成立补考试卷评阅小组、统一评阅,试卷评阅、成绩评定与管理、试卷归档等相关要求按《黄淮学院课程成绩考核管理办法》(院字(2011)142号)执行。
教务处将在评卷结束后,对全校各类补考试卷进行检查。不得出现敷衍了事、不负责任、随意降低或变更评分标准等情况。
四、成绩报送时间
各院系于7月17日17:00前将补考成绩汇总报教务处学务管理科(电子版、打印版)。
所有2015届毕业生考试不及格、缓考及缺考的学生都应参加本次相应课程的补考,对于无故不参加本次补考的学生,不再安排补考,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黄淮学院教务处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