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系: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补考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公共课程补考
时 间 |
年级 |
补考科目 |
学生人数 |
地 点 |
监考人员 |
备 注 |
2015年9月 21日(周一)15:30—17:30 |
2013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本科46人 |
090316 |
社会管理系2人 |
|
2014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本科43人 |
090317 |
经济管理系2人 |
| |
2015年9月 22日(周二)16:00—18:00 |
2014 |
大学计算机基础Ⅱ |
本科39人 |
010404 |
信息工程学院2人 |
|
计算机应用技术Ⅱ |
专科64人 |
010406 |
信息工程学院2人 |
| ||
2015年9月 23日(周三)15:30—17:30 |
2014 |
高等数学Ⅱ、微积分Ⅱ(含经济数学) |
本专科50人 |
090316 |
数学科学系2人 |
|
各院系应在9月18日(第二周周五)前,将本院系参加监考的人员名单送交教务处(综合楼204教学管理科)。
(二)《大学英语Ⅱ》、《大学英语Ⅳ》的补考,由各院系通知补考学生在第三周内和任课教师联系补考事宜。
(三)《大学体育》补考安排在9月24日(第三周周四)下午16:00-17:00,补考学生16:00到北院操场主席台前集合,参加补考。
(四)专业课程补考,由各院系在第三周内自行安排。如因补考门数过多,不能正常安排的,由相关院系与教务处协商确定其它时间补考。各院系将补考安排时间表电子版及纸质材料(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于9月18日(第二周周五)17:00前送交教务处(综合楼204教学管理科)。
二、考试要求
(一)学生所在院系应及时通知本院系学生按时参加补考。学生考试时必须携带学生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二)安排有公共课监考任务的院系应于9月21日上午到教务处教学管理科领取公共课补考试卷,并通知本院系监考人员提前二十分钟到达考场,负责做好清场、核查试卷等一切考前准备工作。因故不能监考者,各院系应提前两天选定新的监考人员,并送交教务处备案。
(三)各院系补考工作的组织领导、考试安排与考场管理、试卷评阅、成绩评定与管理、试卷归档等相关要求按《黄淮学院课程成绩考核管理办法》(院字(2011)142号)执行。
(四)监考人员要严肃对待监考任务,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对于学生违纪、作弊行为,按照规定要求,认真记录和处理。
三、考试组织
教务处成立补考考务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全校补考考场进行巡视。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东亚
副组长:丁如剑
办公室成员:庞建丽 耿玲 吕凤英 闫小立
各院系也应成立补考工作领导小组,设立考务办公室,认真组织本学期的补考工作。
四、成绩送交
补考成绩必须填写在《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学生不及格情况统计表》中,原表中的格式顺序等不得调整,如实反映出原始记录。各院系于10月13日(第六周周二)17:00前将此表汇总(含电子版、打印版)送交教务处学务管理科。
所有上学期期末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均应参加本次相应课程的补考,无故不参加补考者,不允许参加毕业前补考。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正常参加补考的学生应办理缓考手续,由学生所在院系于补考前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核,否则,按无故不参加考试处理。
教务处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