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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系:

课程是组织教育教学活动,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根据与核心。为全面深化我校课程开发与建设工作,持续提升学校转型发展水平,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度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质课程

学校将从通过验收的合格课程或已经结项的校级课程建设类本科教学工程项目课程中遴选、立项50门左右的优质课程建设项目,立项采取个人(团队)申报、院系推荐与学校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人应填写《黄淮学院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学校将对立项的优质课程建设项目给予一定经费资助。

二、合格课程

1.为深入推进以工作过程系统化的原理和方法开发和建设课程,学校拟以院系择优推荐申报为基础,再立项200门左右的本科专业课程作为合格课程建设项目,继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本年度正在招生的本科专业及护理学系的专科专业,每个专业可向学校推荐46门课程(重点是专业必修课程)作为重点建设的合格课程,已经立项为校级及以上级别的课程建设类本科教学工程项目中的课程不再申报,项目结项后这些课程直接视为合格课程。学校将对立项重点建设的合格课程给予一定经费资助。

3. 对于立项为校级及以上级别的专业建设类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含特色专业、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和本科工程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的,每个项目的主要成员(校级前3名、省级前5名、国家级前7名)必须主持本专业的合格课程建设项目(主持过本专业第一批合格课程建设项目或校级及以上级别课程建设类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的除外)。此类项目的合格课程建设经费从项目资助经费中解决,且应把经费落实到承担课程建设的人员,学校不再另行重复资助。

三、其他要求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院系院长(主任)或分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应经常指导或亲自参与课程的开发与建设,各教研室要继续发挥课程建设的主体作用,确保本单位的课程建设有序推进。

2.明确标准,务求实效。所有课程的开发与建设均要按照《黄淮学院课程建设管理规定(试行)》(院字〔2012268号)和《黄淮学院课程资源开发质量标准》(院字〔2013283号)的相关要求,以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应用为重点,提高质量,务求实效。学校将对各院系立项项目跟踪检查或抽查。

四、材料报送

申报优质课程及合格课程均需填写《黄淮学院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请各院系于20151116日前将纸质材料(含黄淮学院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2份、黄淮学院重点建设合格课程推荐表1)在领导签字盖章后送交教务处教学管理科(综合楼204),电子文档发送至pangjianli21@126.com。纸质材料必须在限定时间内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庞建丽  

联系电话:2853527

 

附件:1.黄淮学院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

2.黄淮学院重点建设合格课程推荐表

 

 

 

 

教务处

2015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