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
根据《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学科(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豫学位办〔2010〕4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迎接河南省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估工作。为保证迎评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评估专业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网络工程、商务英语、城乡规划、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二、评估标准
按照《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审指标体系》执行(见附件1)。
三、工作任务及时间安排
(一)院系自评
3月31日前,相关院系根据《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审指标体系》进行自评,填写《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简况表》(见附件2),撰写自评报告(报告封面见附件3),并收集、整理评估支撑材料。
(二)学校评估
4月6日前,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对相关专业进行评估,提出整改意见,相关院系根据意见进行整改。
(三)迎接省学位办评估
4月8日前,学校将相关专业评估材料报送省学位办。
四、报送材料
4月6日前,参评学院将《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简况表》纸质一式五份,报送至教务处学务管理科(综合楼203),电子版发送至375769020@qq.com,其他材料留在学院备查。
五、工作要求
1.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估事关我校专业建设与发展大局,关系学生的切身利益,各相关院系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真抓实干,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
2.参评学院要认真收集、整理评估支撑材料,按照评估指标体系的二级指标做好材料的分类归档工作,档案盒内要编制盒内材料目录。
附件: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学科(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