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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院系:

根据《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学科(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豫学位办〔20104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迎接河南省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估工作。为保证迎评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评估专业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网络工程、商务英语、城乡规划、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二、评估标准

按照《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审指标体系》执行(见附件1)。

三、工作任务及时间安排

(一)院系自评

331日前,相关院系根据《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审指标体系》进行自评,填写《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简况表》(见附件2),撰写自评报告(报告封面见附件3),并收集、整理评估支撑材料。

(二)学校评估

46日前,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对相关专业进行评估,提出整改意见,相关院系根据意见进行整改。

(三)迎接省学位办评估

48日前,学校将相关专业评估材料报送省学位办。

四、报送材料

46日前,参评学院将《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简况表》纸质一式五份,报送至教务处学务管理科(综合楼203),电子版发送至375769020@qq.com,其他材料留在学院备查。

五、工作要求

1.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估事关我校专业建设与发展大局,关系学生的切身利益,各相关院系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真抓实干,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

2.参评学院要认真收集、整理评估支撑材料,按照评估指标体系的二级指标做好材料的分类归档工作,档案盒内要编制盒内材料目录。

附件: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学科(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16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