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安排,本学期期末考核于第18-19周进行。为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教学、期末考核时间安排
(一)课程教学:所有课程在第18周周末前完成教学任务。
(二)考查课程的考核:于第18周(2025年6月16日—22日)由开课学院统一组织或任课教师随堂组织完成。
(三)考试课程的考核:于第19周(2025年6月23日—27日)进行,公共必修课考试科目及时间由教务处统一安排(附件2),其余的由开课学院自行安排。
(四)重修课程的考核:按照《黄淮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修订)》(院文〔2023〕204号)的要求做好考核工作。
(五)辅修学士学位的考核:考核安排不得与期末考核安排冲突。
(六)缓考申请和办理: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课程考核,须在考核前办理缓考申请,学院教学办将缓考申请汇总后报送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在教务系统中设置为缓考。
二、课程考核要求和命题
(一)要求1:严格执行《黄淮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修订)》(院文〔2023〕202号)(附件1),鼓励各教学单位根据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积极创新课程考核方式与方法,注重检查学生独立思考、灵活应用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要求2:要以课程标准为依据,注重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考核对课程目标达成情况的检测功能。考核内容应全面覆盖课程目标,并支撑课程目标达成,进而支撑对应毕业要求指标的达成。专业认证的命题方式,学院可在学校文件的基础上,自行调整模板,调整后每个学院要求风格统一,目的是适应认证工作要求。
(三)要求3:所有课程的考核命题必须经过审批。系(教研室)主任及教学副院长在审批时应严格把关,切实对命题的质量、是否符合课程标准要求、试题重复率、主客观题的比例、考核方式、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等逐一把关,对不符合要求或命题质量不达标的要退回重新修改,符合要求方能审批通过予以使用。
(四)试卷的管理:各教学单位在试卷命题、印制、送取、分封、保存、交接、发放等流转环节要提高保密意识,要安排专人管理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
三、考核过程管理
(一)考务组织:学校成立以主管教学副校长为组长的校级巡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期末考试的巡视工作。各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期末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详细的考试工作组织实施方案,并对本学院考核工作进行督导和巡查。
(二)考场编排:考场座位由各学院教学管理人员随机编排,座位编排应充分合理利用教室空间,采用单人单桌或单人隔座方式编排。考生为50人以下的考场,配备2名监考人员;考生为50人及以上的考场,至少配备3名监考人员。考试期间,各学院要加强考场的管理,做好考场环境整治和考场氛围营造。
(三)考纪宣传:各学院应在考前召开监考人员专题培训,强化监考业务培训,明确主考、副主考和监考教师的职责和纪律要求,确保监考人员履职尽责;应在考前组织召开考前动员会、主题班会,强化学生诚信教育,同时提倡采用显示屏、网站、条幅或展板等方式营造诚信考试氛围,引导学生进一步端正考试态度,认真备考,诚信应考。对于考试违纪、作弊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严格依照《黄淮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修订)》(院文〔2023〕115号)进行认定和处理。
(四)巡考监考:考试期间,学校和各学院两级巡查组通过现场巡视与远程监控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全覆盖、全天候巡查,严查考风考纪失范行为。监考教师由各学院负责选派,人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各学院应向监考教师提前发放监考安排表,明确监考时间、科目、地点等内容。
四、阅卷、成绩评定和登载
(一)试卷批阅:各学院应在考试结束一周内组织相关教师批阅试卷,由系(教研室)负责,采用流水阅卷方式,阅卷教师要严格依照本学院的阅卷细则,做到严格公正、评分确切。试卷评阅后,系(教研室)对期末考核成绩进行复核,并审核过程性考核成绩判定标准及其构成比例。
(二)试卷分析:试卷分析应科学、全面、深入、细致,既有定性分析,也要有定量分析;既有针对学生“学”的分析,还应注重对教师“教”方面的分析,提出的改进措施要有具体性和可操作性,杜绝出现不同课程试卷分析雷同现象。
(三)成绩登载:期末总评成绩于2025年6月28日—7月4日录入教务系统中。成绩录入前,任课教师要认真核对系统内班级学生名单与实际上课班级学生名单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应及时与学生所在学院教学办反馈并解决。
五、考核材料归档
各学院按《黄淮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修订)》(院文〔2023〕202号)要求做好期末考核材料的归档。
六、考核总结
考试结束后,各学院要认真开展期末考核总结工作,并撰写考试质量报告,于7月4日前报送至教务处学务管理科。
七、材料报送
(一)2025年6月16日前,各学院将《各年级、专业考试考查课程一览表》(附件3)《期末考试安排表》(附件4)《考务组织安排表》(附件5)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学务管理科,电子版发至邮箱:jwcxwk@huanghuai.edu.cn。
(二)2025年7月4日前,将《期末成绩不及格汇总表》(附件6)《期末因成绩留级、退学汇总表》(附件7)和考试质量报告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学务管理科,电子版发至邮箱:jwcxwk@huanghuai.edu.cn。
附件:
1.《黄淮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修订)》(院文〔2023〕202号)
2.公共必修课考试安排表
3.各年级、各专业考试、考查课程一览表
4.期末考试安排表
5.考务组织安排表
6.期末成绩不及格统计表
7.期末因成绩而留级、退学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