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提升行动计划(2021—2025 年)>的通知》(豫教研〔2021〕79 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一)参加本次评选的学位论文,主要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间在省内学位授予单位获得学士学位的论文(毕业设计)。
(二)下列学位论文不得参加本年度评选:
1. 曾参加过全省此类评选的学位论文。
2. 涉密学位论文。
二、评选标准
1. 选题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且有新意。
2. 论点鲜明,论据充分,材料详实,见解独特。
3. 格式规范,结构严谨,逻辑严密,表述准确。
三、评选程序
1. 限额推荐
各教学单位要严格依据评选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做好本单位优秀学位论文的限额遴选推荐工作(原则上每个教学单位推荐一篇,两个专业以上的教学单位可以推荐两篇)。学校从中评选出13篇优秀论文,推荐参加省级评选。
2. 专家评审
学士学位论文(毕业设计)遴选推荐工作由教务处负责。教务处届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 结果公示
专家评审结果经教务处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4. 发荣誉证书
经公示无异议后,作为校级优秀学位论文,并为作者及其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四、推荐材料报送
1. 材料清单
(1)与存档原文一致的学士学位论文(毕业设计)。论文首页统一使用《2021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参评论文封面》(见附件1),论文正文及页眉中需隐去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致谢、作者及导师姓名、学位授予单位名称等信息(整篇论文中不得含有任何体现学位授予单位、作者及导师姓名的信息)。
(2)《2021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见附件2);
(3)《2021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
(4)参评材料电子文档(格式要求见附件4)。
2. 报送时间
各教学单位于2021年9月22日前将整理好的论文材料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综合楼209房间),电子档材料发送到294167176@qq.com。
五、相关要求
各教学单位在推荐参评论文时,要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和学术失范行为的审查力度,确保推荐学位论文的质量。
联系人:史金昌 电话:0396—2853525
教 务 处
2021年9月16日
1.2021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参评论文封面
2.2021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
3.2021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
4.参评材料命名规则及学位论文信息汇总表字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