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时间:每学期开学后第五周(特殊情况除外)。
受理科室:学务管理科(203房间)
经办人员:李老师(电话:2853018)
注意事项:由申请重修课的学生本人办理。
工作流程:
学生本人登录教务系统→点击免修重修 → 选择课程→点击申请(查看申请说明,如需办理)→点击确定;获准后重修的学生按照开课学院安排的时间上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