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时间:工作日
受理科室:学务管理科(203房间)
经办人员:耿老师 (电话:0396-2853018)
注意事项:开学第一周内办理。由学生本人持装订顺序为《黄淮学院学生复学审批表》、学生复学申请书、学院复学报告、复学相关证明(休学文件复印件、医院诊断证明等)的材料审核办理(因心理问题休学的学生还需提交《黄淮学院心理问题学生评估会议记录表》)。
工作流程:
1.学生准备相关复学材料(学生复学申请书、因病休学的学生须有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的病愈证明、学生当年休学文件复印件);
2.学生填写《黄淮学院学生复学审批表》;
3.所在学院领导在《黄淮学院学生复学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及出具学生拟复学情况的详细报告及意见;
4.由学生本人持装订顺序为《黄淮学院学生复学审批表》、学生复学申请书、学院复学报告、复学相关证明(休学文件复印件、医院诊断证明等)的材料至教务处审核办理;
5.《黄淮学院学生复学审批表》审批完毕后,学院及时安排学生入班学习;
6.学校签发学生复学文件;
7.按照《黄淮学院心理问题学生休学与复学实施办法(试行)》(院文〔2023〕290号)要求,因心理问题休学后复学的学生办理完复学手续后,二级学院及时向心理健康服务中心报备学生复学的相关材料(诊断证明、休学期间遵医嘱治疗与定期复查的记录、《黄淮学院心理问题学生评估会议记录表》《黄淮学院学生心理问题安全协议书》、复学文件等)。
申请表:黄淮学院学生复学审批表.doc
相关政策文件:《黄淮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