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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处长和副处长岗位职责

教务处处长岗位职责

一、在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的领导下,按照教务处的职责范围,主持教务处全面工作,并负责本处管理队伍建设及人员的培训、管理、考勤、考核评价等工作。

二、根据学校年度工作要点,负责拟定年度教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三、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学校教学管理文件,以及对各种制度的监督、检查落实工作。

四、负责组织制定(修订)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实验实训大纲、考试大纲,并组织检查其执行和完成情况。 

五、负责组织制定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规划及落实工作。

六、负责组织学校教学改革和教学工程项目建设与管理工作。

七、负责组织召开学校教学研讨会,推动学校教学改革深入开展。

八、负责组织召开教学工作会议,研讨改进有关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

九、负责组织处内业务学习,提高全处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十、负责教务处与各有关处室和二级学院的协调工作。

十一、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务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一、协助处长工作,并在处长的领导下,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二、参与处内重大事情的研究与决策,并按分工负责贯彻落实。

三、协助处长制定教务处工作计划和完成工作总结工作。

四、负责落实制定(修订)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实验实训大纲、考试大纲,并组织实施和检查其执行情况。

五、负责落实学校教学过程管理、考试管理、学籍管理、学位管理和教学档案管理等工作。

六、负责落实学校运行中教室、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教学任务、课表和教材等工作。

七、负责落实学校实习实训、毕业论文(设计)等管理和校内外实习实训教学管理等工作。

八、负责落实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等工作。

九、负责落实学校教学改革和教学工程项目建设与管理工作。

十、协助处长抓好本部门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提高的工作。

十一、完成校领导及处长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