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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建筑工地管理)

 

河南省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

八、建筑工地管理

检查内容及分值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得分

8.1日常管理

(共90分)

8.1.1 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管理,对在建的工程采用符合规定要求的密目式安全网维护,密目式安全网封闭严密牢固、整齐美观,封闭高度符合要求。(8分)

 在建工程未采用密目式安全网维护扣8分,密目网质量较差的扣3分,密目网封闭不严密牢固、达不到封闭高度的扣2分。

 

8.1.2 脚手架的立杆和横杆涂刷黄色油漆,所有剪刀撑和临边防护栏杆涂刷黄、黑相间油漆,脚手架搭设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5分)

脚手架搭设不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扣3分,钢管未统一涂刷符合要求的颜色扣1分。

 

8.1.3 施工现场必须采用封闭围档,高度不得小于1.8m,沿城市主干道不低于2.5m,围档必须使用硬质材料,符合坚固、稳定、整洁、美观的要求,围档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8分)

施工现场未采用封闭围档扣6分,围档高度不符合要求扣2分,围档材料及其他方面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8.1.4 施工现场进口必须设大门并建立门卫制度,大门上端应设门头,门头位置应设置企业标示。施工现场进出口醒目位置设置施工标志牌。(6分)

施工现场未设大门扣6分,大门门头未设置企业标示的扣2分,未设置门卫或门卫值班管理制度的扣2分,未设置施工标牌的扣2分。

 

8.1.5 施工现场的道路、使用水泥或砖等硬质材料进行硬化处理,施工道路坚实抗压、保障畅通。(6分)

施工现场的道路未进行硬化处理扣6分,道路不畅扣2分。

 

8.1.6 施工现场应当进行绿化、美化,并加强日常维护,保持场容、场貌整洁。(4分)

施工现场未进行绿化、美化扣2分,现场卫生状况较差的扣2分。

 

8.1.7 施工现场应当按规定设置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分类堆放,并及时清运处置,对有毒有害垃圾应当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应当设置专用垃圾箱,并做到日产日清。(6分)

施工现场未设置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分类堆放扣2分,未及时清运处置扣2分,对有毒有害垃圾未妥善处置;生活垃圾未设置专用垃圾箱扣2分。

 

8.1.8 临时给水管线要埋入池下,无滴漏和长流水现象。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沉淀池和排水系统,保持排水畅通,施工产生的污水泥浆不得溢流到临街路面。禁止将未经沉淀处理的污水直接排入排水设施与河流。施工场地不得积水。(6分)

临时给水管线未埋入池下扣1分,有滴漏和长流水现象扣1分。施工现场未设置沉淀池和排水系统,排水不畅通,施工产生的污水泥浆溢流到临街路面扣1分。将未经沉淀处理的污水直接排入排水设施与河流扣2分,施工场地积水扣1分。

 

8.1.9施工现场临时办公用房、宿舍用房,提倡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环保型装配式彩钢板活动房,厕所、浴室、门卫室使用环保型整体式钢板房,禁止利用在建工程兼作办公、生活临时用房,临建设施搭建不得超过二层,并满足安全、卫生、保温、通风等要求。(6分)

施工现场临时办公用房、宿舍、厕所、浴室、门卫室用房未使用彩钢板活动房扣1分,不符合要求扣2分,利用在建工程兼作办公、生活临时用房扣3分。

 

8.1.10 建筑施工活动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制定和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燃熔沥青或焚烧油毡、油漆、垃圾等易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物质。避免施工扰民,妥善处理与周边居民的关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5分)

建筑施工活动未制定和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的扣2分。燃用高污染燃料、燃熔沥青或焚烧油毡、油漆、垃圾等易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扣3分。

 

8.1.11 城区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当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对驶出现场的车辆必须进行冲刷,防止污染城市道路。(5分)

城区施工现场出入口处未设置车辆清洗设施的扣5分。

 

8.1.12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合理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检验,确定消防器材完好有效。(5分)

施工单位未制定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扣2分,未配备消防器材的扣2分,消防器材未定期检验的扣1分。

 

8.1.13 施工单位应当按有关规定制定施工现场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制度,购买、运输、保管、发放、使用等环节应当设专人负责。(5分)

施工单位未按有关规定制定施工现场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制度的扣3分,管理不符合要求扣2分。

 

8.1.15 施工现场应按现场平面布置图进行布置,材料应堆放整齐,分类标识。(5分)

施工现场未设置平面布置图的扣1分,材料堆放不整齐扣2分,未分类进行标识的扣2分。

 

8.1.16 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作业区应分开设置,宿舍、食堂、厕所应有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5分)

办公区、生活区、作业区没有分开设置的扣2分,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没有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或不认真落实的扣2分。

 

8.1.17 施工现场通道口及机械化设备应按规定设置防护棚。5分)

未设置防护棚的扣3分,防护棚不符合要求的扣2—3分。

 

8.2 督办和投诉事项处理(共10分)

8.2.1 对上级督办事项和市民投诉、媒体曝光问题有记录,对每一问题在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向市民媒体反馈答复并做好处置情况记录。市民投诉、媒体曝光处理率为100%。(10分)

未及时处理的,每发生一起扣5分,最多扣完为止。

 

总分: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