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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召开视频会议 进一步推动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日期:2006-09-05 10:18:42
 
       7月3日下午,教育部召开“规范高校收费管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视频会。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组长周济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教育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部纪检组组长、教育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副组长田淑兰同志就教育系统组织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周济指出,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已经有了一个良好开端,发展势头总体是好的。要紧紧围绕全国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的开局和实施,着眼于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确保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切实成效。他强调,治理商业贿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各级党委和行政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要认识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坚持依法治理、正确把握政策,积极稳妥地推进专项治理工作。他要求,当前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加强高校收费管理、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维护高校稳定等紧密结合起来。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教育收费、高校招生中存在的问题,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维护高校政治稳定的大局。
  田淑兰在会上通报了教育系统近期发生的一些商业贿赂案件,分析了案件的特点,并代表教育部党组对教育系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明确负责范围;二是要把学习和思想教育贯穿于自查自纠工作始终;三是要明确时间节点,查找突出问题;四是要区别不同情况,分类作出处理;五是要规范教材图书采购,系统清理相关规章制度。她强调,要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对组织自查自纠工作不负责任并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教育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副组长袁贵仁同志主持会议。教育部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负责人,国家有关部委财务、教育部门负责同志,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教育部直属高校、中央其他部委所属高校领导干部出席了会议。